8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乌兰察布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启动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占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条例》立法工作方案汇报,关于立法背景、必要性、技术规范、亟需解决的问题的说明,对立法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落实进行了具体安排,并就《条例》内容进行了讨论。
杨占平指出,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条例》对加强我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全市见义勇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意义重大。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明确任务分工,强化时间节点意识,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从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制度设计、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方面研究论证,确保高质量制定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