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宣传张炳祎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张炳祎,男,汉族,197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2001年3月参加工作,先后在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监管大队、刑事侦察大队、交通管理大队工作,历任监管大队民警,刑警大队民警、副队长、教导员,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2024年1月13日下午,张炳祎同志执行公务时,不幸因公牺牲。张炳祎同志生前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5次,荣获嘉奖1次。2025年1月获评内蒙古公安机关第六届“感动北疆最美警察”;2025年12月被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张炳祎同志扎根公安工作一线20余年,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展现了新时代政法铁军的良好风采。张炳祎同志是全区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优秀代表,是新时代政法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先进典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号召,全区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要认真学习宣传张炳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坚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一、学习张炳祎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质。张炳祎同志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方向、指导实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始终将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用责任担当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生命诠释了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政治品质。2024年1月13日,在国道G331线执行安全巡护任务时,张炳祎同志不幸牺牲,倒在了他用生命捍卫的工作岗位上,生命永远定格在了48岁。警车的行车记录仪记录着他生前最后一段影像,雪雾弥漫,气流裹挟着雪粒在近地面游窜漂移,可以依稀听到他大声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把安全带给了群众,而自己却倒在了冰冷的路面上。全体政法干警要向张炳祎同志学习,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对党的绝对忠诚铸入思想、融入灵魂、见之于行。
二、学习张炳祎同志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公仆情怀。张炳祎同志始终将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实际行动守护平安、服务人民。在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刑侦大队工作期间,先后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起,足迹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在办理一男子与妻子感情不和意图报复的案件时,面对嫌疑人在居民楼内放置液化气罐,扬言要和民警同归于尽的危急关头,张炳祎第一个破门进入并制服嫌疑人,用责任担当守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体政法干警要向张炳祎同志学习,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政法工作饱含温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学习张炳祎同志钻研业务、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张炳祎同志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专一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不断追求进步,是公安工作的行家里手。同事评价他,“没有虚头巴脑,就是老实本分、实实在在地干工作”“不抽烟不喝酒,唯一的爱好是学法律”。翻开他留下的遗物,最多的就是大大小小的笔记本,从刚加入公安队伍开始,监管、刑侦、交管,每一个领域他都一丝不苟,深入研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期间,张炳祎和同事一道,用10余天时间,翻阅近20年的档案线索,剥茧抽丝,深挖彻查,最终成功打掉了一伙盘踞某地多年的黑社会犯罪集团,同时带破其他地区刑事案件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他所在的专案组累计向纪委监委移交线索上百条,留置违纪违法人员多人。全体政法干警要向张炳祎同志学习,秉持务实进取、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刻苦钻研业务,提升专业能力,努力为党和人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学习张炳祎同志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高度自觉。张炳祎同志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警多年,面对亲情友情与党性原则的考验时,他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守住廉洁自律底线,以一身正气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干部群众的尊重。全体政法干警要向张炳祎同志学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真正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全区各级政法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全体政法干警以张炳祎同志为榜样,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安全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