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乌兰察布长安网
群众小事不“小视” 件件当成“心尖事”
近日,察右前旗公安局土贵乌拉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称察右前旗第一中学学生手机丢失,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在不懈努力下调取多处监控帮助学生找到了丢失的手机。手机失而复得,孩子满心欢喜,向民警连声道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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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
巡回调解入田间 化解纠纷暖民心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兴和县人民法院探索“代表委员+法院”矛盾调解新模式,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听民生、察民情、解民忧的职能优势,开着巡回审判车,店子法庭法官来到位于店子镇店子村的田间地头,就一起因耕种土地占用坟地产生的侵权纠纷进行现场勘验并组织调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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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
合同解除拒不腾空房屋 法院雷霆出击强制腾退
近年兴和县人民法院辖区涉物业公司与业主间纠纷案件不断攀升,体现了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居民对安居要求、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要求在不断的提高。近日,该院成功腾退兴和县某小区物业用房。 图片 案件回顾 兴和县某小区物业公司因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未能尽到职责,长期与小区业主存在矛盾。经小区的全体业主选举,并通过兴和县房地产管理中心批准,该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向兴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经兴和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双方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该物业公司限期搬出小区物业用房。判决生效后,该物业公司未按照判决书的内容限期腾退,故小区业主委员会向我院申请强制腾退。 图片 执行过程 执行案件立案后,为进一步扩大“金秋利剑”执行专项行动战果,保障全体小区业主权利,我院执行员多次与某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沟通,要求其限期腾退。但该小区物业公司均态度强硬,拒不腾退物业用房。我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该小区张贴公告,告知某物业公司若到期仍不主动腾退,将依法予以强制腾退。公告到期,该小区物业仍拒不腾退,执行员与法警前往该小区强制腾退。在腾退现场,由于物业负责人与小区居民双方均情绪激动,双方随时可能发生冲突。执行员果断将双方隔离开,并耐性细致的与物业负责人进行谈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拒不腾退的法律后果及影响如实告知物业负责人。最终,物业负责人主动将物业用房予以腾退,该案件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物业公司是专门从事地上永久建筑物、附属设备、各项设施及相关场地和周围环境的专业化管理的,为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良好的生活或工作环境的公司。物业公司是具有服务性质的企业,应当以为民服务为主旨。在物业公司对居民的服务过程中,应当做到细致周到、尽心尽责,才能让业主满意、双方关系融洽、社会和谐,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矛盾。【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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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