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都县玻璃忽镜乡充分发挥县人大代表、综治中心与司法所等部门协同联动作用,成功调解一起村民与矿山企业因占地未享受补偿引发的纠纷,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秩序,为当地和谐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纠纷源于矿山企业在项目建设中征用村民土地,但部分村民反映未获得应有的占地补偿,双方沟通多次仍未能达成一致,矛盾逐渐升级。玻璃忽镜乡综治中心接到村民诉求后,迅速启动纠纷调解机制,联合乡司法所、派出所有关同志深入调查,收集证据,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同时,及时向县人大代表汇报情况,邀请其参与调解,并协调县法院提供法律支持,派出所维护调解秩序,确保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县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耐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安抚村民情绪,详细讲解相关政策法规,引导村民通过合法合理途径解决问题。综治中心则统筹协调,组织双方多次进行面对面协商,为调解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司法所工作人员则从专业法律角度,向双方剖析纠纷中的法律关系和责任义务,为调解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县法院法官结合以往类似案例,为双方分析利弊,提出合理的调解建议,帮助双方理性看待纠纷。派出所民警全程维护现场秩序,确保调解过程安全有序进行。
在调解过程中,多方形成合力,运用“背靠背”“面对面”等多种调解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一方面,分别与村民和矿山企业进行单独沟通,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和底线。劝说村民理性看待问题,合理表达诉求,安抚村民情绪;督促矿山企业正视问题,履行社会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给予村民合理补偿。另一方面,组织双方进行集中协商,搭建沟通平台,促进双方相互理解。经过多轮艰苦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矿山企业按照合理标准,一次性和按年度支付村民占地补偿款,村民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玻璃忽镜乡发挥县人大代表与综治中心作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不仅有效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也为矿山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环境。未来,玻璃忽镜乡将继续强化人大代表与综治中心的协同联动,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妥善解决各类民生问题,为全乡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