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驻看守所检察室职能,围绕监督管理、纠正违法、维护稳定等重点工作,念好“三字经”提升驻所检察监督质效。
“督”为关键
近年来,以派驻检察室为抓手,以高度政治站位、科学的工作理念、规范的监督程序、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对看守所进行监督,对看守所在押人员管理、监管场所安全规范等每个细节、每个角落实施全程监督。
“纠”为切入
本着以监督促进步的原则,我院立足检察法律监督职能,针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在押人员混关混押、安全警戒设备不完备、管教岗位民警配置不符合规定等问题,通过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的方式,督促看守所予以整改,以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帮”为落脚
“纠违”不是目的,帮助维护好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才是最终目标。通过对看守所监管活动以及看守所干警等司法人员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在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场所安全隐患上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并进一步推动了看守所民警监管、办案等执法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