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同日中国文明网发布了《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和《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名单》。
乌兰察布10个村镇、11个单位、1户家庭、1所学校、2名个人获奖,其中,卓资县人民法院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