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多层次多领域深入推进普法工作。
在民事、刑事、行政、执行领域抽组业务水平高、表达能力强的10名干警组成青年法官专业宣讲团,组建10个“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普法团队,选任12名法治副校长,结合个人专长和工作领域实行专业化、专题化普法宣传,积极支持社区、学校、企业法律工作室建设,组织法官下沉基层“坐诊”,为群众矛盾纠纷“开方”“抓药”,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避免大量潜在隐性纠纷,守好风险防控“最先一公里”。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教育和预防功能,用人民群众身边真实、具体的案例,来解析法律、阐明法理,达到“审理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公民”的效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法治需求,确保“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和高质量完成,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夏日“热”潮 反诈“凉”策
为进一步加强反诈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积极营造全民反诈的浓厚氛围。集宁区法院与乌兰察布市中院干警一同前往前进路街道育人社区,为居民送上一份夏日反诈良方。
活动现场,干警向居民发放了相关反诈宣传资料,并结合日常电信网络诈骗案例,详细普及了“执法办案型”“刷单返利型”“取消服务型”“0元购物型”“理财投资型”等几类常见套路,揭露了电信诈骗分子的行骗手段,叮嘱居民面对类似情况不轻信、不泄密、不汇款。
针对辖区老年群体较多的情况,干警们通过真实发生的案例,向居民详细讲述了集宁区发生的“钱币、古玩投资”“养生食品、用品销售”等骗局,并就这些案件的特点及防范的手段进行说明,引导居民增强防骗意识,掌握应对措施,保护好自己的财产。
今年以来,集宁区法院共开展反诈宣传15次,接受群众咨询100余次。
多元解纷 “枫”景独好
“法官工作站”是法院诉讼服务和审判职能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一环。集宁区法院法官工作站设立以来,以司法护航辖区平安建设为己任,积极传承枫桥经验,努力将法官工作站打造成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的“解忧站”。
某小区业主购买某开发商开发建设的房屋,后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导致业主们在交付房屋全款或是已办理按揭贷款的情况下,无法按期启动装修,住上自己购买的新房。业主们多次前往售楼部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延迟交房违约金,但因户数众多、金额不等以及交付房屋日期不同等原因,双方互不让步,无法达成有效协议,一时间矛盾激烈。面对这样的“糟心事”,几位业主代表忧心忡忡,遂找到集宁区人民法院在常青司法所设立的常青街道法官工作站,希望能够协调解决此事。
集宁区法院法官对事件进行初步研判后,带领团队前往常青街道法官工作站,同时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发挥“法院+司法所”的联动机制优势,共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经核实,因不可抗力因素,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近半年,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开发商是否应当承担在此期间的延迟交房违约金,业主们认为应当按照购买房屋时的每平方米的实际价格承担全部违约金,而开发商认为因房屋为loft公寓,已被某装修公司统一进行二次装修改造,故不应承担全部的违约金。
经过法官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通力合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放下心中芥蒂,打开了心结,达成了初步调解意向,业主代表们同意以合同签订时的房屋价款为基准,以固定的价格计算,开发商也同意将上述违约金一次性给付完毕,双方握手言和,并约定将于近日签订相关调解协议,矛盾成功化解。此外,开发商承诺于本年度解决业主们反映的污水倒灌、异味严重问题,改善居住环境,获得了业主们的一致好评。
今年以来,集宁区法院共通过法官工作站开展专题普法解纷活动13次,涵盖人数200余人。
送法下乡 人人知晓
为更好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该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走深走实,集宁区法院深入马莲渠乡边家沟村开展了以“反有组织犯罪,建设平安集宁,你我人人有责”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围绕“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重拳出击,严惩黑恶犯罪”“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深入基层”“保护相关人员合法权益”“防范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六大要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分析有组织犯罪的常见行为与手段,提醒群众提高警惕,鼓励群众积极提供有组织犯罪线索,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余次,互动氛围浓厚,宣传效果良好。
今年以来,集宁区法院共送法下乡11次,涵盖周边乡镇5个。
旁听庭审 开门纳谏
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助力诚信建设工程,集宁区法院多次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庭审。
随着法槌的敲响,刑事庭审正式开始,主审法官严格按照审判程序推进各环节,庭审现场庄重严肃,庭审过程节奏紧凑、层次分明、严谨有序,旁听人员紧跟庭审节奏,全程专注旁听,“零距离”旁听电信诈骗庭审,切身感受审判程序的公正、严谨及法律的严肃和威严。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在干警的引领讲解下,详细了解了集宁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多元化解矛盾、党建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并深入了解了集宁区法院“代表委员+法院”的创新性工作模式,加深了旁听人员对法院审判工作的认可,更增强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化和公开化。
随后,旁听人员立足自身行业特点,对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希望集宁区法院能够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今年以来,集宁区法院共开展“法院开放日”5次,涵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约150人。
法治启蒙 护航成长
为进一步拓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集宁区法院邀请乌兰察布市直属幼儿园的孩子们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法院氛围,体验法院文化,接受法治启蒙。
孩子们首先参观了未成年人法治保护教育基地,法官以象征法治的獬豸为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孩子们介绍了法院未成年人审判的发展历史,让孩子们感受到国家的法治进程,接着又为孩子们普及了预防侵害、不同年龄阶段对应权利与义务等基本知识,引导孩子们要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孩子们争先恐后提问发言,现场气氛热烈活泼。
随后,法官用深入浅出的语言,向孩子们讲解审判庭的组成、不同角色代表的意义和审判活动的基本流程,详细解释少年审判庭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保护教育、帮扶关怀等流程化、标准化审判规则。
法治启蒙体验让孩子们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也增强了对于法官职业的了解,使孩子们对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帮助孩子们在心中播下一颗法治的种子,对日后遵规守纪、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集宁区法院共邀请乌兰察布市职业学院、亿利东方学校曙光校区、滨湖小学等学校师生走进法院6次,涵盖人数约300人。
集宁区法院始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荣获了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的称号。今后的工作中,集宁区法院将持续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聚焦主责主业,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化能力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力度和集宁区法院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