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善意执行找“最优解” 多方共赢得“最优值”
发表时间:2024-11-14 17:29:06
新闻来源:乌兰察布市中院
责任编辑:李海涛

善意文明执行并不代表削弱执行力度,通过善意文明执行,既能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又刚柔并济做到尽可能善意执行、文明执行,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更有温度、更有力量。

近日,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文东一行深入某化工企业,就其申请执行某实业科技股份公司执行一案组织三方当事人开展“债务化解推进会”。会上,副局长崔伟勇通报了被执行企业涉执情况,被执行企业对法院及申请执行人助力其复工复产表示感谢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提出两种“债转股”方案进行债务化解,申请执行人某能源公司详细说明了对被执行企业前期“账户监管”情况及债转股准备工作,申请执行人某化工企业对执行局深入企业推进执行工作深表谢意,对被执行企业通过“债转股”化解债务方案的以高度的认可,下一步将在对被执行企业综合考察后就“债转股”化解债务方案予以明确答复,并进行进一步磋商。

“善意文明执行对我们执行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讲求执行的艺术性,在善意执行中找最优解,促多方共赢得最优值”张文东局长说,“深刻把握加大执行案件办理力度和善意文明执行的关系,做到执行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就要我们时刻从三方面出发: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二是加强制度落实,努力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是多措并举,准确把握执行尺度延伸法律服务。乌兰察布市中院将继续以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为工作重心和主线,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规范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不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