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以法治力量守护岱海碧波荡漾
发表时间:2024-05-08 16:13:48
新闻来源:凉检
责任编辑:李海涛

岱海湿地不仅是祖国北疆的重要生态屏障,更是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儿女的母亲湖,面对总书记的殷殷关切,谆谆叮嘱。凉城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湖两海”水生态综合治理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着眼凉城生态环境状况的实际,在“山水凉城、生态检察”工作理念的引领下开启“检察蓝”守护“岱海绿”的检察新路。全院上下一盘棋,紧紧围绕“公益守护”这一核心,把围绕岱海水生态保护开展河湖生态检察作为重心,以公益诉讼检察为抓手,以刑事检察为支撑,全力助推岱海水生态保护检察工作,保护好岱海的一湖碧水。

2018年以来,立足于“检察蓝”守护“岱海绿”这重心,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围绕工作重点,通过建立健全“府检”沟通协作机制、打造公益诉讼擦亮“岱海名片”品牌、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机制等举措开展岱海流域河道、河湖治理,为岱海治理与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推动岱海保护从“一湖之治”向“全域治理”延伸,让岱海这张名片更亮、更净。

一、用心办好每一件案件,用实绩守护岱海碧波荡漾

2018年以来共办理河湖保护各类案件100余件,其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案4件,与市检察院联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0余件,及时有效监督纠正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提高了岱海水生态综合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通过办案,协助县委政府拆除岱海周边66户种、养殖用地、用房、棚圈等建筑物、构筑物,鱼塘164处,督促有关部门关停砂场47家;恢复环岱海湖湿地面积5.5万亩,实现20多条河道向岱海补水的目标。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为县委政府依法依规拆除违建及安置搬迁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为岱海综合治理节约资金1100余万元;恢复耕地草地21.7亩;清理河道垃圾2000吨余吨,修复被损坏河道400余公里,完成对36万亩耕地上的地膜清理工作,共清理废旧地膜 755吨,保障20多条河道持续向岱海补水。

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岱海保护的成绩得到了上级和社会各方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工作经验得到肯定。《检察日报》和《内蒙古法制报》分别刊发了我院《春风吹绿岱海水》《蒙晋两省七地检察机关吹响长城保护集结号》《生态明显改善 丹顶鹤亮相岱海》《北归候鸟飞抵岱海》和《公开听证助力地膜污染》文章、内蒙古法制报专版报道了《守护“塞外天池”回归“自然美景”—凉城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监督助力岱海综合治理工作》一文;优秀案件入选典型案例。其中凉城县岱海湖泊湿地自然保护区违法建设、非法种植破坏生态环境系列案被列为“全区河湖四乱清理”典型案例,凉城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农膜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黄河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成绩赢得上级认可。县委政府在岱海水生态综合治理2019年工作部署大会上,号召全县向检察院学习;在“七一”表彰大会上,检察院被评为“岱海湖保护——先进基层党组织”,市检察院组织全市两级检察机关60余人来我县召开现场会,进行实地学习观摩。

二、围绕生态检察工作重点,擦亮公益诉讼“岱海名片”品牌

按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印发《内蒙古检察机关“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围绕山林、河湖、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结合凉城生态实际,以河湖流域保护为着力点,强化对岱海湿地生态环境的保护。按照国家“一湖两海”综合治理规划和《乌兰察布市岱海黄旗海保护条例》规定,以“山水凉城、生态检察”的工作思路为引领,制定《创建公益诉讼擦亮“岱海名片”品牌工作方案》。一是围绕岱海湿地水生态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湿地核心区违建拆除工作。针对岱海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164处鱼塘、66户养殖违建侵占湿地的情况,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拆除违规建筑物,恢复环岱海湖湿地面积5.5万亩,为县委政府依法依规拆除违建及安置搬迁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为岱海综合治理节约资金1100余万元,有效配合落实了中央、自治区环保督查“回头看”工作,确保了岱海水生态综合治理有序推进,该案也被列入“全区河湖四乱清理”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二是围绕河湖全流域保护专项,开展河道河湖治理。检察人员通过巡河巡湖挖掘线索,针对岱海周边流域47家违建砂场、地膜“白色污染”、河道生活建筑垃圾乱堆、违建养殖场占用耕地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清理废旧地膜755吨、河道垃圾2000余吨,疏浚河道407公里,有效恢复河湖流域生态环境。三是围绕岱海全方位保护工作,延伸岱海流域文物保护。除了助力岱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之外,推动岱海周边文物保护也是“检察蓝”的神圣职责。检察人员在调研中发现岱海流域散布的部分明长城遗迹砖石被拆毁,仅存的夯土城墙也岌岌可危。因长城保护涉及跨省区域,为了推进岱海湖流域明长城一体化保护治理,2023年8月,由凉城县检察院牵头,蒙晋接壤地区明长城沿线7家检察机关共同签定《跨区域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机制的建立打破了行政区划界限、为全面开展长城保护区域检察协作建立了制度支撑、明确了协作范围。《检察日报》刊发了《蒙晋两省七地检察机关吹响长城保护集结号》这一公益诉讼检察经验。机制的建立卓有成效,由山西省左云县人民检察院移交的凉城县内一处明长城遗迹成为当地村民的圈舍墙的线索,为了防止对长城造成不可逆的破坏,检察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查、调查取证,针对在烽火台架设、安装网围栏建羊圈等问题依法向凉城县文旅局制发检察建议。

三、推动“府检”协作沟通,助力岱海保护实现共赢

保护岱海不仅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也是全县党政机关的职责。在检察助力岱海保护中,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府检”沟通协作,为岱海保护凝聚合力。一是积极争取人大县委政府支持,将公益诉讼工作及遇到的问题,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县委、人大多次听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汇报,了解岱海保护工作情况;二是加强与法院的沟通,通过检法联席会议、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等形式,及时就办案问题加强磋商与沟通;三是建立多个“府检”协作机制。2018年与国土、环保、林业等7部门会签《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见》,明确监督内容、程序和手段,确立召开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日常联络等制度,进一步凝聚岱海保护合力;之后相继会同县水利、农牧、林草、文旅等部门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为全方位保护岱海提供法治保障;四是主动与纪委监委沟通,构建“纪检+巡察+检察”监督机制,实行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形成岱海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合力。

在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岱海周边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入岱海河道得以修复治理,为岱海应急补水工程提供有利条件。

如今的岱海自然保护区,清风徐徐,碧波荡漾,正如《岱海渔歌》中唱道:“春风吹绿岱海水,岱海儿女情谊长……万亩良田渠成网,千条林带排成行。”

凉城县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不仅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勇士,更是维护公共利益、守护绿水青山的卫士。看着岱海母亲湖一日日的向好,守护岱海这件利国利民、造福后代的好事,生态检察一定要一以贯之做下去,让“检察蓝”始终为“岱海绿”撑起强大法律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