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大力推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实质化、示范化,4月23日,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鲁国文作为承办人走进法庭,对四个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四个案件涉及三家不同的保险公司。该类型案件一直是乌兰察布地区上诉率偏高的一类案件,鲁国文院长通过办理该类案件,详细了解案件上诉缘由,为下一步精准提出司法建议做足准备。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类案件,参与诉讼的上诉人虽然是公司员工,但都是为了完成本职工作,对保险公司的上诉事实与理由了解不足,上诉依据多为实践操作或者保险公司内部自评,上诉随意性较大。鲁院长选择办理地区上诉率高、调解难、类型化案件 ,重在以审判职能规范财保类纠纷随意上诉问题。
下一步,市中院将对该类案件进行全面调研,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积极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联系,并就审判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制发司法建议,为保险公司和广大投保者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为市域社会治理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