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缩短上诉案件移送时间,全面推进案件一审和二审高效衔接,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公正、高效司法理念,坚持抓建章立制、三方联动、两端发力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上诉案件移送工作,办案质效持续提高。
一是突出制度约束,加强内部挖潜。结合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制定了《察右中旗人民法院考核工作办法(试行)》,按照工作实际情况逐项制定考核项目,将上诉案件平均移送时间作为员额法官重点考核项目,明确上诉案件平均移送时间不得超过50天,计入法官绩效考核分数,并开展季度排名,对排名进行全院通报,进一步突出结果导向。
二是不断加强部门联动,增强三方合力。全院上下深刻认识到:在解决上诉案件平均移送时间过长这一问题上,不能仅仅通过一个部门的推动落实,要树立高度的“一盘棋”思想,通过立案、审判、审管三个部门协同发力,才能将工作落实做好。为此,在院党组的部署调度下,全院每周召开一次“周三见”法官研讨会,所有员额法官定期汇报自己承办案件是否上诉,移交立案庭时间,结案天数等情况,确保没有超期移送案件产生。
三是依托立案和审管职能发挥,突出“两端用力”。立案庭在窗口收取当事人提交的上诉材料后,第一时间进行登记并转交给相关庭室,对超过15天未将纸质卷宗移送至立案庭的,安排专人进行督促移交。对未经立案庭提交上诉材料的案件,审管办定期询问承办人卷宗材料移交情况,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指导,确保上诉案件顺利移交。自工作开展以来,全院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由73天下降至48.6天,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察右中旗人民法院将持续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继续推动上诉案件移送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