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公安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以“三个坚持”举措,全方位将诚信体系建设融入各项警务工作,积极推进全局诚信体系建设,全力打造诚信公安机关,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丰镇市公安局将诚信体系建设作为推进公安工作发展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将公安机关诚信体系建设融入日常警务工作中。
坚持将警务工作融入诚信体系建设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为重点,依法公开政务信息,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在治安管理工作中,对于不同信用等级旅馆业,采取分级分类监管。在户政、出入境、交管、治安等服务窗口,公开“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简化办理流程和办事程序,承诺只跑一次办结。持续推进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和“扫黄打非”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等领域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失信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电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违法失信责任主体的打击力度,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
坚持将全体民辅警纳入诚信体系建设
丰镇市公安局党委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组织全体民辅警深入开展诚信、守法和道德培训,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提高公安队伍诚信意识,要求全局民辅警讲诚信、重品行,传播正能量。严格新招录人员信用信息审查措施,明确公安队伍准入标准,健全报考诚信约束机制,凡是在招录、调任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人员有违法乱纪、弄虚作假不诚信记录的,不得录入公安队伍。建立廉政档案,及时动态掌握民警是否存在未按期偿还贷款、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情形,在警营中营造诚信为荣的浓厚氛围。加强对于民辅警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相关起诉、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归集,构建诚信核查机制,将民警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惩戒的重要依据,营造争做诚信个人的浓厚氛围,引领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坚持将企业、群众纳入诚信体系建设
丰镇市公安局将诚信宣传有机融入治安防范和打击破案工作中,充分利用入户走访、行业场所检查等契机,加大现场宣讲力度,增强宣传效果,通过面对面交流、沟通,提高居民诚信守信意识。利用110宣传日、网络安全宣传周、122交通安全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制作反电信诈骗警示片,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渠道强化宣传力度。组织反诈宣传队,深入中小微企业,在企业内部或多个企业联合开展全覆盖反诈宣传培训,面对面细致反诈宣传,确保一个不漏全面覆盖。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职能作用,有序推进校园法制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