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举办全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培训班
发表时间:2026-07-03 19:34:24
新闻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责任编辑:李海涛

2026年6月29日至30日,全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范巧兰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综治中心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平台,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重要载体。围绕这一目标,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理清思路,增强履职能力,提升全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

具体部署上,要紧紧围绕“六个进一步深化”,在“深”和“细”上下功夫,强化兜底作用、明确职责定位、完善工作流程、延伸工作触角、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科技赋能。要强化综治中心职能定位,全量受理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群众诉求,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要严格按照法治化“路线图”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落实“一案一码”,做到全程可跟踪、可追溯。要增强创新意识,着力破解基层存在的难点和堵点。

责任落实上,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对综治中心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推动各部门扛起责任、依法履职,形成合力,提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信息化支撑水平。要加强典型选树,深入挖掘、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广泛宣传推广,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各地要组织各级综治中心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和信息化手段应用的能力和水平,把综治中心打造为吸附矛盾纠纷、推动依法实质化解的重要基础平台,确保人民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