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乌兰察布长安网
矛盾风险“最优解” 拱卫首都“护城河”
发表时间:2024-03-14 16:31:23
新闻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责任编辑:李海涛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全市政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这个总目标,以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为主抓手,着力推动思想观念、工作体系、工作能力的创新转变,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在拱卫首都“护城河”中探索出符合乌兰察布实际的基层治理方法路径。

一、聚焦政法姓党的根和魂,不断增强政法工作凝聚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最根本的就是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把牢政治方向。坚持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体学习、一体贯彻,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推进“学思想、担使命、铸铁军、保北疆”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加强理论武装中增强《条例》执行力。二是压实政治责任。市委主要领导抓《条例》落实,每年主持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政法工作,对平安建设、政法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作出部署推动。市委政法委统筹资源力量,有力推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强化协同配合,坚持遵守和实施宪法法律,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等为具体实践,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三是严格政治规范。坚持用《条例》规范和加强政治建设,健全政治轮训、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等规定,完善任务分工、督促检查、情况通报、跟踪落实等全流程体系,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政法委员年度述职、交流轮岗、干部协管协查等制度,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到政法工作各方面、执法司法各环节、服务管理全过程。

二、坚持以防范风险为重点,筑牢拱卫首都的坚固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内蒙古是边疆民族地区,在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安宁上担负着重大责任。要见微知著,增强忧患意识,提高战略思维,有效防范民族工作领域的各种风险隐患,切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乌兰察布位于首都“护城河”前沿。全市政法机关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头等大事,立足于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严防矛盾风险外溢扩散上行。一是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持“稳”字当头,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不断强化反暴恐反分裂反间谍的预警打击能力,加强日常性、预警性、行动性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妥善处置各类苗头性、倾向性、敏感性问题,严防发生各类影响首都周边安全的案事件。健全四级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和台账管理体系,从严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线上备案系统,开展涉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涉稳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对发现的不稳定风险点及时发出提示函警示提醒,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措施,着力消除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二是统筹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定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南,健全“一办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或综治中心(社会治理中心),整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信访接待室等工作平台,建立集信访协调处理、调解、仲裁、诉讼、法律援助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平台。三是全面推行信访代办制。建立领导包案、提级办理等机制,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常态化下访接访,直接面对信访群众协调解决问题,有效解决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四是加强进京通道建设。坚持把防范“通道”风险作为重点,推进环京入冀入晋治安检查站升级改造工程,强化进京入冀入晋通道卡口建设和G6、G7等重点高速公路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过滤网”作用,落实首都“护城河”工作机制和京蒙、冀蒙、晋蒙协作机制,在重点活动、重要节点适时提升交通卡口查控勤务等级。强化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加强边境地区“水电路讯”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完善护边员队伍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护边员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壮大“红色堡垒户”“十户联防”、网格员等群防力量。

三、围绕边疆民族地区特点,夯实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

社会治理的基础在基层、力量在基层、成效最终也体现在基层。乌兰察布市推动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城乡社会治理模式,努力培育基层社会治理力量。一是创新政法品牌,激发治理活力。开展经验成果大起底,围绕“补齐短板、夯实基础、以点带面、提质增效”的工作思路,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全面提升工作质效”政法品牌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在重成效、出特色、创品牌上做文章、下功夫,形成了诉前调解、“晨曦未检”、“大南山”义警、“一站式”调处等一系列富有地方特色、部门特点的政法工作创新经验,有力促进了全市政法工作提档升级。二是推动“三治”融合,提升善治效能。激活“自治”内生动力,健全“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楼院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党建体系,探索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三委联动”,打造“红色物业”“红色业委会”,大力开展“党员进社区”“共驻共建”等活动,推动街道、社区党组织与包联单位共建共治,引导居民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广泛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突出“法治”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乡村司法保障,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培育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发挥“德治”先导功能,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健全村(社区)道德评议、见义勇为好人保障、“红黑”名单惩戒等机制,大力开展最美家庭、身边榜样、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三是加快数字赋能,探索智能之路。着力扭住“智治”创新这个“牛鼻子”,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云计算等高科技手段,切实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步伐。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实现实体化运行,绘制电子网格图,入库人口信息。各旗县市区细化本地区综治中心建设任务,落实人财物保障,实现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四、突出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凝聚守护公平正义的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乌兰察布市政法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以法治智慧、法治力量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服务中心大局。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强化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加强对能源和战略资源类重点企业、农牧业重点企业和种质资源、农畜产品品牌的执法司法保护,为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落实政法系统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制定线上立案操作指引、涉企诉讼“容缺受理”等制度,出台知识产权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指导意见,常态化设立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健全企业需求回应机制,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提高市场主体执法司法获得感。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保护,严惩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深入推进涉腐案件执行清零专项行动。三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24小时诉讼服务中心、24小时警局等平台和人民法庭、警务室、司法所等便民利民功能,深化政法机关“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持续推行“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梳理“三减”事项、精简程序环节、精简办事要件。创新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推出“乌兰察布市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肩负使命扬风帆,砥砺奋进立潮头。乌兰察布市政法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新时代新征程政法机关历史使命,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部署要求,强化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努力将各类矛盾风险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市域,为拱卫首都“护城河”作出乌兰察布贡献。

(作者: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乔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