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法学会、自治区政法单位、自治区高等院校、自治区法学会各直属专业研究会及人民团体、相关单位:
由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共同主办,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承办的第二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将于2026年8月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举办。现就论文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一)主题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十五五”时期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分论题
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发展研究
2.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新发展问题研究
3.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4.生态保护法治保障研究
5.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治实践研究
6.法治政府建设问题及路径研究
7.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及对策研究
8.高水平对外开放及涉外法律问题研究
二、论文体例
(一)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8000—12000字。
(二)在论文首页左上角标注“第二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征文”字样,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环渤海论坛+作者+单位+论文标题。
(三)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正文前要有300字左右的摘要和论文关键词3—5个。
(四)正文采用Word或WPS文本,具体格式为:宋体小四号;标题层次为“一”“(二)”“3”“(4)”规则进行排列;注释采用脚注,以“①②③......”标注;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三、征文要求
(一)方向正确。论文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论坛主题及分论题,结合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法治建设实践,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
(二)坚持原创。论文作者应当坚持学术诚信,对其提交的论文享有著作权,不得抄袭、不当署名和一稿多投,不得使用AI生成工具代写论文。论文应当进行“学术不端检索”,“查重率”不高于25%。
(三)注意事项。论文征集范围仅限未获奖论文,以往在七大区域法治论坛获奖的论文不能再次提交。同一作者仅能有一篇论文在一个论坛获奖。作者提交论文,即视为其同意可公开出版。论文征集不接受涉密文章。
(四)截稿日期。征文截至2026年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各盟市法学会、自治区法学会各直属专业研究会请于7月15日前将征集论文及《征文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报送至自治区法学会学术研究处。全国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论文征集由自治区法学会负责。
四、论文推荐
自治区法学会组建专家评审组,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把论文政治关和质量关,向“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组委会”择优推荐论文30篇。经报中国法学会确认后,在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论坛组委会将为获奖论文作者制作表彰决定和获奖证书,证书上加盖“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组委会”印章。
联系人:李 譞 马志慧
联系方式:0471-3946560
电子邮箱:nmgfxhxs@163.com
附件:第二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征文情况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