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检察部的叔叔阿姨你们好,我是一名高一年级学生……今年8月初,我们去了位于四子王旗乌兰花镇古城子村的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抚冥镇故城址’,发现古城东城北墙墙体上被人为挖掘了十余个储窖;同时,村民利用古城墙体作为自建房房基、堆积动物粪便有机肥,倾倒生活(建筑)垃圾……”
日前,四子王旗检察院在收到上级检察院转交的线索举报信后,迅速成立办案组,进入四子王旗土城子村调查,发现故城东墙、北墙墙体挖掘储窖、水泥硬化故城墙体、村民在抚冥镇故城址墙体上堆积动物粪便有机肥、倾倒生活垃圾、东城内建筑遗址上存在多个深洞穴等问题,不利于文物保护,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随后,办案组查阅相关法律法规、调取行政机关“三定方案”、咨询专业人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加大对抚冥镇故城址的保护力度,守护珍贵文化遗产。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立即对城墙上的建筑垃圾、生物有机肥等进行清理,并在城墙与路口处设立了保护围栏,防止人员和车辆随意靠近城墙,减少对故城址的破坏,同时联合故城址管理单位对土城子村村民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向村民介绍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四子王旗检察院还对该同学的举报信作出了答复。
近日,四子王旗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跟踪回访,水泥硬化故城墙体、墙体上堆积动物粪便有机肥、倾倒生活垃圾等情况已进行整改,城墙与路口处设立了保护围栏,同时增设垃圾桶。对于墙体上挖掘储窖、东城内建筑遗址上存在多个深洞穴问题,相关单位已将“抚冥镇故城址围封工程”和“抚冥镇故城址抢险加固工程”计划书逐级上报自治区,该院将继续跟进,确保故城址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