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和县司法局围绕中心定位,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将全面加强统战工作和全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放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推进,持续深入推进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通过“三举措”进一步做好工作,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以“法律六+N”“法律明白人”到村(社区)等法治宣传活动为载体,将宪法中涉及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督促普法成员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以案释法、分类施策,精准普法,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二是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建立各级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选任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持续推动资源力量服务下沉,把经常性排查与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特殊时期排查相结合,全面摸排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着力强化法律服务质效。为各民族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深入推进“一村(社)一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推进“减证便民”,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优化服务,应援尽援,及时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