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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法院:“人大+法院”诉前调解借款纠纷
发表时间:2024-06-17 18:47:28
新闻来源:商都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海涛

2022 年 3 月 29 日,商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申请人马某、朱某签订《富民一卡通授信合约》,由信用合作联社向马某、朱某发放借款 20万元。约定2024 年 3 月 28 日还款10万元,2025年3月28日偿还其余借款。合同签订后,商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依约向马某、朱某发放借款,但二人并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借款。商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多次催收无果,遂将马某、朱某诉至商都县人民法院。

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人民法院收到该案后,认真研判案件材料,梳理案情: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如果能够在诉前化解,既为双方当事人节约时间、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还能够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商都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委托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李霞同志作为本案的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李霞同志多次与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约定时间,为诉前调解工作做准备。在调解过程中,李霞同志充分运用丰富的调解经验,考虑双方诉求,耐心释法明理,告知马某、朱某偿还借款是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偿还借款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不断增强诚信意识、契约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了解到马某、朱某有主动还款的意愿,但无法一次性偿还的实际情况后,遂向商都县农村信用联社告知马某等人的真实意愿及存在的困难,希望双方相互理解,适当调整还款方案。最终,在人大代表、法院特邀调解员李霞同志的主持下,双方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将还款时间调整为2024年9月10日的农产品收获时节。

该案件的成功化解,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服务保障了金融企业良性发展。该案的调解中,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丰富、深耕法律知识、贴近群众的特点,解决民生实事纾解民困,维护了金融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解决了借款农民的生产需求,取得了“双赢”的效果,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商都县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解决矛盾纠纷的作用,充分利用“人大+法院”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使人大代表专业能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2024年截至目前,人大代表共参与调解案件221件。人大代表参与法院诉前调解,融入基层治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法院与人大的沟通联络,加强对基层社会矛盾和问题隐患的排查、分析和研判,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深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让矛盾纠纷快速解决,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