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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法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普法宣传活动
发表时间:2024-05-09 18:00:57
新闻来源:兴和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海涛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作用,5月8日上午,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法院以县2024年“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启动仪式为契机,组织干警到广场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面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要被追究法律责任。”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设置宣传台、悬挂条幅、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宣传材料,讲解关于民族团结的“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及党和国家对待和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从法律角度讲述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等,并现场解答大家所关注的什么行为会破坏民族团结、遇到破坏民族团结的情形该怎么办等法律问题。

干警们以专业的知识、通俗的语言、热情的态度,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宣传月活动中来,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

活动当天,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5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真正实现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维护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