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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哈尔右翼后旗“政协委员+法院”调解解决劳务合同纠纷案
发表时间:2024-03-22 10:42:07
新闻来源:内蒙古高院
责任编辑:李海涛

 孟某是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某乡的种植户,李某系孟某雇佣的管理人员。2022年10月初,孟某种植的白菜大获丰收,需雇佣工人进行收割。为了尽快完成收割,孟某让已被雇佣的工人姚某积极介绍熟识的人前来务工。姚某便介绍了薛某、王某来一起打工。农活儿完成后,李某为姚某结算了工资,却没有给薛某、王某结算。后薛某、王某多次找李某、孟某索要工资,孟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迟拒不支付。于是薛某和王某将孟某、李某连同姚某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给付薛某工资5210元,给付王某工资8014元。

调解过程及效果

 察哈尔右翼后旗法院收到该案后,发现该案系典型的涉农劳务纠纷案件,为了更加快速高效解决此次纠纷,法院将该案委派给有着多年乡镇工作经验的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

 政协委员充分发挥其密切联系群众、通达民意的优势,仔细梳理案情并实地走访后了解到,李某和姚某都是孟某雇佣的人员,与本案并没有直接关系,真正拖欠薛某、王某工资的是孟某,于是政协委员调解员将孟某及薛某、王某邀请到法院政协委员调解室,并对双方耐心释法说理,厘清其中的法律关系。 

薛某和王某自愿放弃对李某、姚某的诉讼请求。在与孟某接触后,政协委员调解员向孟某解释了拖欠工资的后果,也了解到孟某并非故意拖欠,薛某和王某并不是孟某直接雇佣,直接经手的李某又因在各地务工一直不在本地,孟某因不了解二人具体的工作量,所以一直拖欠没有结算。

 经过政协委员调解员的沟通调解,最终,薛某、王某在李某的配合下与孟某坐在一起将账目计算清楚,并达成调解协议。为了保障薛某、王某的权益,双方在政协委员调解员的指导下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典型意义

 在解决矛盾纠纷时,找到最适合的方式至关重要。察哈尔右翼后旗法院依托“政协委员+法院”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充分利用政协委员工作经验足、社会阅历广、协调能力强的优势,既能为当事人降低维权成本,也符合老百姓解决事情的特点,真正将当事人的心结打开,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