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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一庭”践行“枫桥经验” 推动矛盾多元化解
发表时间:2023-11-13 17:43:29
新闻来源:法治兴和
责任编辑:李海涛

“四所一庭”调处矛盾纠纷机制的建立,始终将为民利民便民的精髓贯穿调解全过程,既平息了群众因产生纠纷的怨气,又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兴和县司法局大库联司法所接到商都县某糖业服务社郭某求助电话,称霍某违反糖菜种植收购合同,未按时交付糖菜,给自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请求司法所帮助。大库联司法所联合法律服务所当即对此事件展开调查。

经调查得知:春忙时节,郭某与霍某签订了糖菜种植收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郭某为霍某贷款60万元,并提供种子、化肥等生产用品,进行订单种植。待到收获期收购时,霍某因拖欠另一当事人侯某拖拉机购置款未缴纳遭到拦截近有约700吨糖菜未交付郭某,霍某曾报警,终因侯某态度坚决,矛盾悬而未决。无奈,郭某委托兴和县某律师事务所一纸诉状告到法院。司法所了解情况后及时与公安派出所、法庭、律师事务所分别取得联系并征得三方意见联合调解处理此案。

第二天上午,“四所一庭”的工作人员提前齐聚大库联村委会,共同商定调解方案后,邀约三方当事人到场。经工作人员当场说法,耐心调解,最终,三方都表示愿意协商解决,侯某表示不再阻拦,将通过合理合法的法律手段追索机械款。霍某也表示将想办法及时还清欠款,”的工作人员提前齐聚大库联村委会,共同商定调解方案后,邀约三方当事人到场。经工作人员当场说法,耐心调解,最终,三方三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下午时分糖菜顺利装车,郭某的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至此,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兴和县司法局大库联司法所将一如既往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与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法庭建立衔接机制,加强“四所一庭”联动,努力打造大库联乡“枫桥经验”版本,为提升兴和县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