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6年第三季度见义勇为勇士榜事迹
发表时间:2026-10-09 14:57:21
新闻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责任编辑:李海涛

天津市

张俸源,男,汉族,1976年3月生,中共党员,天津市蓟州区礼明庄镇韩家坝村居民。

2026年7月29日18时许,张俸源与家人在天津市蓟州区泥河村河道岸边游玩,正准备返程时,突然听到有人呼救,一名七八岁男童不慎落入河中。河道正处于丰水期,水流湍急,落水男童已被激流冲出十余米。虽不会游泳,张俸源没有丝毫迟疑,当即抛下手机冲入河道。河床遍布鹅卵石且长满青苔,湿滑无法站稳,他借水流向下漂行,奋力抓住落水男童。河水将二人冲翻,张俸源接连呛水,近视眼镜被河水冲走,视线模糊。他紧紧将孩子护在怀中,一步一步艰难向岸边移动,成功将孩子救上岸。

2026年8月,张俸源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张树元,男,汉族,1971年3月生,中共党员,天津市宁河公安分局芦台派出所辅警。

2026年6月27日20时许,张树元在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南埋珠村蓟运河老桥附近钓鱼,忽然听到一声巨响,看见一辆轿车坠入蓟运河,当即驱车赶往现场。抵达后,他看到轿车车头朝下,车尾朝上,车内一男一女爬出车窗,双手抓着车轮漂浮,身体随着车身慢慢下沉。张树元先用电话报了警,随后脱去衣物跳入河中,奋力向两名落水人员游过去。在落水男子的推送配合下,他抓住女子手臂,一手划水、一手拖拽,将女子送至岸边,让其抓住石块稳住身体。他将岸边半米多长的蒿草拧成草绳,再次入水将草绳抛给落水男子。待男子抓紧草绳后,张树元奋力拖拽,成功将其营救上岸。

2026年7月,张树元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河北省

赵纾,男,汉族,2006年5月生,河北大学学生。

刘畅,男,汉族,2005年6月生,河北大学学生。

2026年6月27日15时许,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公安民警在中国古动物馆西侧对一名盗窃电瓶车惯犯进行抓捕,犯罪嫌疑人拒不配合、激烈反抗。当时,河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赵纾、刘畅等学生正在附近开展课余活动,目睹抓捕现场。赵纾当即提议上前协助,同学们迅速冲向现场参与抓捕。赵纾、刘畅率先上前,牢牢控制住嫌疑人挥舞的手臂,其余学生合力压住嫌疑人蹬踹的双腿、顶住其肩膀,限制嫌疑人起身挣脱。众人与民警协同配合,将犯罪嫌疑人制伏。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026年7月,赵纾、刘畅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李亚飞,男,汉族,1984年8月生,中共党员,河北省沧州任丘市辛中驿镇铁匠庄村居民。

2026年4月12日,李亚飞正和朋友在家门口聊天。一辆失控的三轮车突然从对面大门冲出,侧翻倒地。车内开始冒出黑烟,窜出火焰,整个驾驶室被覆盖,被困车主呼救。距离着火三轮车不到2米的位置还有一辆轿车,如果不立刻采取措施,火势将蔓延到轿车。李亚飞跑到三轮车前,使劲用脚踹碎三轮车前挡风玻璃,用力将车主从驾驶室拽了出来,此时车主后背已被引燃,李亚飞顾不上拉拽过程中被玻璃划伤、冒着血的双手,迅速跑回家拿出灭火器,将车主身上的火扑灭,随后与其他村民一起将三轮车上的火彻底扑灭。

2026年7月,李亚飞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山西省

安艺龙,男,汉族,1989年11月生,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文远街道北辰花园小区居民。

2026年9月5日,朔城区文远街道北辰花园小区一名5岁幼童趁父母外出爬出窗户,头部卡在6楼窗外护窗缝隙,整个人身体悬空。正在小区的安艺龙听到孩子哭声和群众呼救后,立即跑至事发地点。事发住户家中无人,房门无法打开,现场没有专业防护装备,高空外墙救援风险极大。安艺龙迅速冲上7楼,翻越阳台来到楼体外墙,徒手沿着外墙移动到6楼外侧位置,一手牢牢抓住护窗构件,一手紧紧托举、拽住悬空幼童。直到消防救援人员赶到,众人合力将孩子安全救回。

2026年9月,安艺龙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薛宙平,男,汉族,1987年3月生,牺牲前系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太阳乡坞堆村居民。

2026年7月2日10时30分,一名11岁女孩不慎掉入垣曲县河底河深水区,在水中不断挣扎沉浮。岸边群众大声呼救,河道对岸的薛宙平听闻后,立即跳入河中救援。靠近女孩后,薛宙平紧紧拽住女孩,奋力将其托出水面往岸边移动,途中突遇急流,二人被卷入漩涡,他始终没有松手,多次抓握岸边岩石试图脱险,却不断被水流冲散。即便体力透支、身体濒临虚脱,他依旧坚持将孩子托举在水面。岸边群众递出竹竿救援,但受水流、距离限制,薛宙平始终无法抓住。岸边群众下水救起女童,又折返搜救薛宙平。薛宙平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2026年8月,薛宙平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郭亚斌,男,汉族,1996年11月生,山西传喜货运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美团外卖骑手。

2026年6月9日13时许,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北大街公交加油站附近,一辆货运车辆装载的冰箱突发起火。时值正午高温,火势蔓延速度极快,一旦持续扩大,极易引燃车辆和周边商铺。火情持续加剧、险情不断升级,正在辖区跑单配送的外卖骑手郭亚斌途经事发路段,他立即停下车,接过群众手中的灭火器,连续用尽三具灭火器,成功压制住火势,为后续灭火争取了宝贵时间。在他的带动下,周边的群众纷纷上前增援,众人合力持续扑救,成功将明火扑灭。

2026年9月,郭亚斌抢险救火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

董鹏,男,汉族,1991年2月生,中共党员,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超高压供电公司职工。

2026年6月23日14时许,董鹏乘车途经乌海市海南区海玉加油站时,发现对向车道一辆黑色轿车发生侧翻,车体严重变形,已经冒烟,地面还有洒落的汽油,随时可能起火。董鹏立即下车靠近检查,发现驾驶员被困车内,衣物已被汽油浸湿,他脚蹬车体、手拽车门,与另一名同行人员合力打开变形车门,将被困人员拖出了车外,带至安全区域。

2026年7月,董鹏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辽宁省

杜飞飞,男,汉族,1994年5月生,辽宁省朝阳北票市宝国老镇下洼村居民。

2026年4月30日13时许,杜飞飞返家途中,行至北票市泉巨永乡下十八台村附近,看见一辆小轿车发生车祸,车辆受损严重。他急忙上前查看,发现车内有2名人员被困,随即拨打110、120电话。当他打开车门瞬间,发现车内已经起火,2名被困人员身体局部已经烧伤。他用力拉开车门,用灭火器压制车内火势,又将上半身深入车内用力拉拽驾驶室的司机,经过2分多钟的拖拽,最终将其拖到了车外。当折返准备救另一人时,无奈火势太大,最终没能将其救出。

2026年6月,杜飞飞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潘立刚,男,满族,1974年3月生,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八卦城街道水电社区居民。

2026年7月15日18时许,一对母女在本溪市桓仁县水电站大坝下游浑江水域不慎落水。当时正值汛期,该区域江流湍急,水深3米左右、水下环境复杂,情况十分危急。正在岸边乘凉的潘立刚发现险情后,不顾自身尚在脑血栓康复期,跳入湍急的浑江水中,朝着落水母女奋力游去。他先靠近大半身沉入水中的孩子,小心托举孩子身体,将其平安送上岸。随后,立即折返跳入水中,朝着仍在水中挣扎的母亲游去,拼尽全身力气拖拽、推送,终将遇险的母亲安全拉回岸边,成功挽救了母女二人的生命。

2026年8月,潘立刚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吉林省

韩伟伟,男,蒙古族,1991年4月生,吉林省镇赉县哈吐气蒙古族乡宝山村居民。

2026年7月11日12时许,韩伟伟途经建平乡大岗村前大岗屯南侧路段时,听到孩童呼救声,便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一名女孩在泄水沟水中挣扎。韩伟伟不会游泳,当即从车上取来绳索抛向落水女孩,多次尝试无效。韩伟伟下水靠近了女孩,此时女孩口唇青紫、已无自主呼吸,他拼尽全力将其拖拽至岸边。因堤岸与水面落差近两米,无法直接将女孩托举上岸。韩伟伟在淤泥中努力稳住身体,护住女孩防止其再次滑落水中,在条件受限的水边就地开展心肺复苏,经过全力施救,女孩成功恢复意识和自主呼吸。

2026年9月,韩伟伟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李慧光,男,汉族,1966年10月生,中共党员,吉林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研究院员工。

2026年7月1日10时许,李慧光沿伊通河东岸骑行,行至复兴桥桥洞附近,听到岸边群众呼喊,得知有少年落水,当即快速赶到出事地点。先到场的一名民警已下水开展救援,但因水性有限,只能贴身护住落水少年,无法向岸边靠近。河水的持续冲击,导致二人不断呛水、体力消耗很快,随时有被水流冲走的危险。李慧光立即跳入湍急河水,快速游到二人身边,协助民警用力向岸上托举落水少年,在岸边群众帮助下,落水少年被成功救上岸。

2026年7月,李慧光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黑龙江省

王文生,男,汉族,1981年6月生,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

2026年4月16日12时38分,王文生驾驶公交车行驶至蔬菜公司站点附近时,发现路边一辆水果货车突发火情,现场多人扑救无果,火势迅速蔓延。事发路段人流车流密集,货车旁堆放大量易燃纸箱,一旦火势失控,将严重威胁周边行人与车辆安全。王文生将公交车停靠在路边,拿起车上的灭火器冲向起火现场,对准火源喷射,几分钟后,明火被彻底扑灭。为防止复燃,他又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后,返回岗位继续工作。

2026年6月,王文生抢险救火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上海市

卫建国,男,汉族,1972年9月生,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东迁街道居民。

2026年6月30日7时25分,卫建国驾驶车辆途经沪渝高速北侧时,发现应急车道上有一辆新能源小客车起火,他立即靠边停下车,来到事故车前。只见一女子上半身露在车外,因左腿被卡,无法离开驾驶室。他先将意识已经模糊的被困女子拖出车外,随后报了警。这时车辆已经燃烧并发生爆炸,卫建国将该女子又拖离至30多米外的安全地带,直到消防救援人员到达才离开。

2026年7月,卫建国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程红尘,男,汉族,1982年6月生,上海市浦东新区电瓶车维修店个体商户。

李光胜,男,汉族,1966年2月生,上海汇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员。

成建风,男,汉族,1990年3月生,上海市浦东新区外卖员。

2026年7月9日22时15分,一辆小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浦东新区华夏西路锦绣路西约180米处,与高架立柱相撞,车辆冒出大量浓烟并产生明火,一男子被困车内处于昏迷状态,现场火势蔓延。途经此处的程红尘发现险情,不顾车辆起火、随时发生爆燃的危险,立即上前拍窗呼喊并用力拉开车门,伸手拖拽被困男子。这时路过的李光胜、成建风见状也赶了过来,三人解开被困男子身上安全带后合力将其抬出轿车并转移至安全区域。这时,火势已失控,火焰瞬间吞噬了整个车辆。

2026年7月,程红尘、李光胜、成建风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江苏省

唐燕,女,汉族,1986年5月生,南京艾迪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员工。

2026年6月27日10时许,唐燕驾车行至常州市溧阳市上黄镇曙猿路右转至239省道的红绿灯处,目击两车相撞事故。其中一辆车失控冲破护栏,驾驶室倒扣坠入宽30余米、水深1.6米的河道中,驾驶员被困车内。唐燕立即停车,跑下河堤跳河施救。落水车辆车门严重变形,她奋力将车门拉开,但驾驶员被安全带卡住无法脱身,唐燕多次潜水摸索,成功解开安全带,后又奋力托举拖拽,与周围群众合力将其救上岸。见驾驶员昏迷窒息,唐燕立即实施心肺复苏,直至其恢复呼吸。

2026年7月,唐燕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王军喜,男,汉族,1975年8月生,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柳新路居民。

侯文志,男,汉族,1996年9月生,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桥北片区淘宝闪购外卖员。

2026年6月4日16时许,王军喜途经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朱家山河段,发现一女子落水。他刚做完胃部手术不久,不顾自身病情,当即脱去外衣跳入水中,奋力向女子游去。路过的外卖骑手侯文志也立即脱掉头盔、鞋子翻越栏杆,跳入水中与王军喜共同施救,女子被水流向下游冲远,二人游出约70米靠近女子,将其拖拽住奋力回游,在岸边群众协助下,成功将女子救上岸。

2026年8月,王军喜、侯文志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浙江省

马小华,男,汉族,1982年10月生,浙江省温州瑞安市泰禾箱包配件有限公司员工。

2026年7月6日17时许,瑞安市民陈某、金某夫妇携两名孩童在马屿镇青云谷景区游玩时,其4岁的幼子不慎坠入景区深水潭,陈某夫妇情急之下双双跳水施救。该水域暗流湍急、水情复杂,夫妇二人因不会游泳,不仅未能救起孩子,反被水流卷入深水区。附近的马小华听到呼救声后立即跳入水中,他快速游至落水夫妇身边,拉住金某,金某抓住陈某,马小华奋力拖拽,将两人一同护送至岸边并托举上岸。此时马小华体力已严重透支,但得知孩子仍在水中,他即刻二次入水,多次潜入浑浊水下反复搜寻,最终成功将孩子救上岸。

2026年8月,马小华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胡志良,男,汉族,1959年4月生,牺牲前系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池淮镇白渡村居民。

2026年6月9日20时40分,胡志良购置农具返程途中,发现邻居卢某家中一楼厨房突发火情,浓烟弥漫,火情由煤气灶未关引发。熟知邻居生活作息的胡志良判断两名老人正在二楼休息,当即跑到住宅、直奔二楼,及时告知火情并提醒老人紧急撤离。明知自身患有A型心室预激疾病,他仍坚持参与救火,手持木桶反复往返取水灭火,顶着高温浓烟持续压制火势,避免了煤气钢瓶爆炸的风险。21时许,消防人员抵达现场,此时现场明火已在胡志良前期扑救下基本控制。高强度救火使胡志良体力严重透支,加之持续吸入浓烟、夜间湿冷环境影响,他回家后持续胸闷咳喘、身体不适,于次日凌晨昏迷,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2026年8月,胡志良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张裕,男,汉族,1987年9月生,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吾悦广场全善福粥店店主。

2026年6月30日4时许,衢州市出现暴雨天气。三江隧道出入口路段,一辆行驶中的汽车突然失控,撞击路边龙门架,车头严重破损变形,副驾驶位置随即起火冒烟,火势快速蔓延。此时,张裕送餐结束返程途经现场,发现险情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随即靠近事故车辆开展救援。张裕强忍着浓烟与明火烧灼,俯身探入狭窄的驾驶舱,解开驾驶员安全带,将已经昏迷的驾驶员拖拽至安全区域。

2026年7月,张裕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安徽省

楚亮,男,汉族,1988年12月生,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十九里村药材个体工商户。

2026年8月21日16时30分,亳州高新区华富广场美食街临街商户王女士在家中收拾杂物时,两岁女童意外将自己反锁在屋中,王女士踹门无果后立即去寻找钥匙。这时意外发生,年仅两岁的女童悬挂在距地面6米高的檐边处,情况紧急。途经此地、准备前往美食街就餐的楚亮及时发现险情。他迅速跑到孩子坠落的预判落点,张开双臂做好接护准备。就在楚亮伸出双手的时候,女童从高空坠落。楚亮一把将孩子接住,孩子经楚亮身体缓冲后滑落地面。经检查,女童仅轻微脚踝骨裂,无其他严重伤情。施救结束后,楚亮因身体剧烈撞击伤痛难忍,瘫坐在地。

2026年8月,楚亮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刘德芳,女,汉族,1956年8月生,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濉溪镇沱河西路社区居民。

2026年7月13日18时许,刘德芳正在濉溪县沱河路新濉河大桥边散步,突然听到呼救声,她循声望去,只见河水中一名男子正在深水区域不断挣扎。正值汛期,新濉河水位上涨,河心水深达三四米,落水者距离岸边有十多米远。面对如此险境,年已七旬的刘德芳没有犹豫,立即向落水点跑去。她接过岸边群众递过来的救生圈,跳入浑浊的河水中,奋力游向落水男子,一把抓住其胳膊准备往回游。由于该男子身形高大,加之深水阻力较大,刘德芳在持续拖拽僵持中体力快速消耗,逐渐体力不支。但她始终没有放弃,借助救生圈的浮力,一边拉一边推,经过数次努力,终于将落水男子从深水区推到了浅水区。在岸边群众的协助下,将落水男子拉拽上岸。

2026年7月,刘德芳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费芳芳,女,汉族,1985年2月生,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悦邻超市店主。

2026年7月,合肥市长丰县公安局水家湖派出所侦办一起涉案金额十多万元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经研判,该案主要嫌疑人将前往辖区悦邻超市收取快递,警方请店主费芳芳协助。7月17日19时49分,涉案嫌疑人进入超市,佯装取快递并持续观察周边环境。费芳芳以协助查找快递的日常状态稳住嫌疑人,为民警现场合围布控争取时间。在民警即将完成布控时,嫌疑人察觉异常,立即转身逃跑。费芳芳当即上前阻拦,紧紧抓住嫌疑人手臂,在被挣脱后持续追赶,并及时向民警示警,协助民警将其抓获。该案成功打掉电信诈骗团伙,为受害群众挽回十多万元经济损失。

2026年8月,费芳芳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福建省

陈锦威,男,汉族,2010年12月生,福建省福清第一中学观溪校区学生。

陈泽宇,男,汉族,2011年9月生,福建省福清第一中学观溪校区学生。

2026年7月5日17时许,陈锦威、陈泽宇在厦门白城沙滩演武大桥附近游玩时,忽然听见急促的呼救声,发现一名男子在海面上下浮沉。二人迅速冲进海中,靠近落水男子后,发现其已完全失去意识,一人托住男子上半身,避免其口鼻再次呛水,另一人牢牢扶住男子腰腹,两人相互配合,顶着海浪阻力,一步步艰难向岸边移动。上岸后,落水男子面色惨白、嘴唇青紫,生命体征极其微弱。陈锦威立刻跪地俯身,为男子实施心肺复苏。在其他群众协助下,经过十多分钟不间断抢救,落水男子逐渐恢复意识。

2026年7月,陈锦威、陈泽宇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郭黄鹏,男,回族,1983年10月生,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自来水厂员工。

2026年9月1日13时许,莆田市仙游县鲤城街道遭遇强暴雨突袭,引发严重内涝。一辆汽车行经积水路段被困,司机和乘车女孩下车逃生时,不慎被急流卷走,在水中拼命挣扎。此时,家住在附近小区的郭黄鹏迅速翻越两米多高的围墙,跳入近3米深的湍急洪水中,顶着水流的巨大阻力游向已失去意识的女孩,急流不断将两人往更深水域拖拽,水面漂浮的树枝、杂物反复撞击他的身体。郭黄鹏牢牢抓住落水女孩的手臂,一步步艰难地向岸边游去,最终成功将落水女孩救到安全区域。随后,消防救援人员将另一名落水的司机成功救起。

2026年9月,郭黄鹏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廖华梅,女,汉族,1962年4月生,福建省南安市仑苍镇大宇村居民。

2026年5月25日3时许,廖华梅居住房屋的公共电表箱突发故障、火花迸溅,瞬间引燃周边可燃物。该房屋为老式土木结构,火势迅速蔓延。廖华梅发现火情后,立即将家人唤醒,撤离至屋外安全区域。她突然想起隔壁有一位八旬独居老人,她立即折返,将老人唤醒并协助其撤离至安全区域。不料老人因心系屋内物品,趁人不备,独自折返火场。此时,楼内火势急剧扩大,浓烟弥漫、视线受阻,楼道通道被明火封堵,老人被困险境。廖华梅第二次逆行冲入火场,凭借对环境的熟悉,在浓烟中摸索前行,找到老人后俯身将其护在身下,用自己的后背遮挡热浪与坠落的火星,护住老人向外撤离,成功将老人救出。

2026年6月,廖华梅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江西省

赖继东,男,汉族,1972年7月生,中共党员,江西省丰城市剑光街道南门社区居民。

朱枝风,女,汉族,1984年5月生,江西省丰城市孙渡街道茅园村居民。

雷木根,男,汉族,1981年11月生,江西省宜春市公路中心丰城公路分中心养路工人。

2026年6月24日16时50分,江西丰城赣江游泳基地附近水域,一名约15岁的少年下水后突然溺水沉没,同伴在岸边焦急呼救。当时正在附近锻炼的退役军人赖继东和市民朱枝风、雷木根等人闻声立即跑到事发水域。得知少年已沉入水中超过四五分钟,三人不顾赣江水深流急,当即分头潜水搜寻。朱枝风水性较好,率先在水下摸索到溺水者,但难以将其托起。赖继东潜入水底,用手肘稳稳护住其头部,奋力将其托出水面,三人合力托举护送,将溺水者安全带上岸。此时溺水者嘴唇发黑、牙关紧闭,毫无意识。赖继东、雷木根立即轮流实施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持续施救后,少年脸色渐转,恢复生命体征。

2026年7月,赖继东、朱枝风、雷木根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廖文凯,男,1990年2月生,中共党员,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街道居民。

2026年8月6日15时30分,渝水区罗坊镇北岗燕山村突发交通事故,一辆越野车行驶途中失控翻滚,车辆迅速冒出浓烟,驾驶员被困驾驶室无法脱身,车辆随时可能起火爆炸。正途经此处的退役军人廖文凯,快跑冲向事故现场,开展紧急救援。他先尝试拉扯车门把手,但多次用力都无法将变形的车门打开,这时车身烟雾越来越浓,被困司机生命岌岌可危。廖文凯立即在路边找来石块,用力砸击车辆玻璃窗,终于打开后排车门。他搀扶被困司机从车厢出来,迅速将其转移至安全地带。就在人被救出后几分钟,整辆车被大火吞噬。

2026年8月,廖文凯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山东省

王德强,男,汉族,1985年1月生,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灵岩路社区居民。

王华涛,男,汉族,1990年1月生,青岛亿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公司职工。

2026年7月11日,受台风“巴威”外围环流影响,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阳台景区周边海域风大浪急,水下暗流涌动。15时许,一名男子不慎被离岸暗流快速拖拽至深海区域。正带着孩子在海边沙滩上游玩的王德强、王华涛见此情景,相继冲入海中。王德强先游到溺水男子身边,绕到其身后,从下往上拼命托举,一点一点往岸边推。就在王德强渐渐体力不支时,王华涛迅速游至身边协同接应,俩人在海浪中相互配合、接力施救,经数分钟奋力拖拽,最终成功将溺水男子救回岸边。

2026年7月,王德强、王华涛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赵龙龙,男,汉族,1994年6月生,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八大峡街道居民。

赵新军,男,汉族,1973年1月生,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八大峡街道居民。

2026年8月8日17时,一名儿童在青岛海水浴场海边礁石边玩耍时被卷入海中,身旁的母亲下意识伸手拉扯,也被大浪裹挟坠入海中。正在附近摄影的赵龙龙听到呼救声,立即跳入海中。此时海面风大浪急,下海救援阻力极大,每前行一步都十分艰难,但他拼尽全力快速靠近落水母子。他稳稳护住母子二人向岸边拖拽,成功将二人安全救上岸。

媒体报道赵龙龙事迹过程中,发现一个月前的7月6日,赵龙龙父亲赵新军在青岛栈桥附近海域也救起一名身高一米八几的落水男子。

2026年8月,赵龙龙、赵新军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刘小龙,男,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11月生,山东省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

2026年6月29日19时许,兄弟俩在莱西市大沽河鱼鳞坝游玩时,23岁的哥哥不慎踩上湿滑青苔,失足坠入深水区。一旁年仅11岁的弟弟情急之下上前施救,同样滑倒跌入深水中。下班途经此处的刘小龙听到呼救声,来不及脱衣服冲向河边施救,不慎重重摔倒在岸边湿滑陡峭的石头上,腿部和脚踝处多处擦伤,他不顾疼痛,艰难起身跳入水中。刘小龙先将弟弟头部托出水面让他缓几口气,再牢牢抓紧哥哥,同时稳住两人。惊恐失措下,兄弟俩紧紧抱住刘小龙,加之水底青苔湿滑难以借力,极大地增加了救援难度。他耐心安抚二人,并呼喊岸上人员从自己车内取出带孩子练习用的桨板与船桨,引导二人分别抓紧桨板两侧扶手稳住身形。他一点点带着兄弟俩向岸边靠拢。经过十多分钟的努力,成功将二人安全拖拽至岸边。

2026年7月,刘小龙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河南省

陈锋,男,汉族,1979年4月生,中共党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南阳市西峡分公司员工。

2026年5月4日18时许,陈锋驾车前往丹江途中,在西峡县迎宾大道与紫金街道交叉口遇到两车相撞事故。现场车辆严重变形,白色小汽车内老年司机头部流血、腿部被卡,被困车内。陈锋立即停车施救,徒手掰开扭曲变形的车门,成功救出被困老人。随后,他又快速排查另一辆涉事车辆,对车内受伤老人和幼童展开救助,直至120急救人员抵达。18时30分,陈锋继续赶路,行驶至淅川南高速收费站附近桥梁时,发现一名男子攀爬桥栏意欲跳桥,当即果断停车,快步上前将男子拉下桥栏耐心劝阻。突然该男子冲向高速路面来回奔跑,陈锋立即躲闪车流奋力追赶,护着男子转移至安全区域。经查,该男子为智障人员,已走失多日,最终被家属接回。

2025年,陈锋因多次见义勇为获第十五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称号。受表彰后他又在一年内四次抢险救人。

2026年5月,陈锋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左玉光,男,汉族,1964年3月生,中共党员,河南省桐柏县清淮街道办事处调解员。

2026年8月10日11时30分,左玉光下班骑电动车途经城区淮河东段书香桥附近,突然听到呼救声。他迅速赶赴现场,发现一名女孩不慎坠入河中。明知自身患有心脏病,且腰椎骨折尚未完全康复,依然果断翻越护河栏杆,跳入水中开展救援。因持续降雨,淮河水深流急、水情复杂,落水女孩距离岸边四十余米,救援难度极大。左玉光克服身体病痛与湍急水流阻碍,奋力游向落水女孩,稳稳托起其头部并向岸边折返。长距离涉水施救让左玉光体力快速透支,游动速度逐渐放缓,他始终咬牙坚持,最终成功将女孩拖拽至岸边。上岸后,他发现女孩面色苍白、失去生命体征,当即为其实施心肺复苏。经过近十分钟持续施救,落水女孩脱离生命危险。

2026年8月,左玉光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湖北省

郑细丽,女,汉族,1985年12月生,湖北省大冶市东岳路街道新美社区工作者。

2026年8月1日18时许,休假的郑细丽正与家人在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汪仁镇沿湖村高额头石湾湖畔游玩时,突然听见湖面传来急促的呼救声。她循声望去发现有人溺水,接过家人手中的救生圈后,迅速跳进湖中,奋力向落水者游去。郑细丽将救生圈递给落水男孩并耐心安抚,让男孩抱紧救生圈,随后全程在水中托举护住男孩,顶着风浪奋力前行,成功将孩子救上岸。此时郑细丽已体力严重透支、浑身酸软,但她瞥见湖面漂浮的救生圈,立刻判断仍有人员被困,便二次折返入水开展救援,营救落水男孩母亲。其因受惊过度早已肢体僵硬,不断下沉,郑细丽全力拖拽孩子母亲艰难向岸边挪动,她耗尽浑身力气将其带回岸边。

2026年9月,郑细丽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任梦,女,汉族,1993年12月生,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大中华商场海澜之家门店员工。

2026年6月13日13时53分,任梦正在蕲春县漕河镇大中华商场海澜之家门店上班,一阵孩童嬉笑声引起她的注意。她抬头发现一名4岁幼童扒在手扶电梯外侧,被运行的扶手带向高处,整个身子悬空摇晃。任梦来不及呼叫他人,立刻冲到孩子正下方站稳。此时,孩子双手抓着不断运行的扶梯扶手被带到距离地面三四米的高空中,扶梯扶手行至顶端拐点时孩子突然坠落,任梦迅速张开双臂,接住了下坠的孩子。瞬间巨大的冲击力将她掀翻,孩子撞击致使她鼻梁骨折、血流不止,所幸幼童仅受轻微擦伤。

2026年6月,任梦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湖南省

石林志,男,苗族,1974年8月生,中共党员,牺牲前系湖南省湘西州花垣县小排吾水库工程管理所副所长。

2026年6月5日18时许,湖南省湘西州花垣县小排吾水库主坝段区域,两名女孩在坝体周边活动时不慎失足滑落水中。事发时段,石林志刚完成水库清淤作业准备离场,听到水中传来呼救声,即刻向落水点位跑去,跳入水中游向两名落水女孩。进入深水区域后,石林志抓住一名女孩,将女孩向主坝岸边方向运送。因水库主坝铺设六角护坡板,板面长期浸泡积水、附着淤泥、坡面湿滑,被救女孩抵达岸边水域后,无法攀爬上岸。此时,附近村民听到呼救声后,划着简易木板船赶往现场加入救援。由于岸边无法登陆,石林志在水中持续托举、支撑女孩身体,逐步将女孩移送至木板船旁,最终将该女孩托举上船。这时,石林志未返回岸边休整,继续搜寻另一名落水女孩,最终因体力透支,不幸牺牲。

2026年6月,石林志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彭伟红,男,汉族,1975年5月生,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保和瑶族乡花园村居民。

2026年3月15日8时20分,彭伟红途经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涌泉街道七里洞村东湾组路段时,发现路边一栋民房突发火灾,房屋内部及窗口有明火、浓烟持续向外扩散,现场火情处于快速蔓延状态。彭伟红考虑到民房为密闭居住场所,屋内大概率有人员滞留、物资堆放,便冲入火场内部,开展排查和初期灭火救援工作。消防救援人员抵达现场后,彭伟红持续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灭火作业,全程坚守火场参与救援。救援过程中,屋内电器受高温炙烤突发爆炸,产生的强大气浪瞬间将彭伟红推离原地四五米远,造成其头部、面部大面积灼伤,左髋部严重摔伤,左手大拇指粉碎性骨折,但他仍坚持配合完成后续处置工作,直至现场明火被完全扑灭。

2026年7月,彭伟红抢险救火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张国成,男,汉族,2000年4月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支行职工。

2026年7月17日8时23分,张国成驾车途经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湘运汽车站路段时,发现一辆车抗拒交通执法检查,顶撞执法人员加速冲行。执法人员被抵趴在引擎盖上,身体悬空,随着车速加快,随时有被卷入车底的风险。张国成见状,握紧方向盘,贴近失控车辆,试图将其别停。他成功将肇事车辆速度压制,执法人员借机迅速抽身,险情旋即解除。

2026年9月,张国成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广东省

郑日光,男,汉族,1979年10月生,牺牲前系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北坡镇占担山村居民。

2026年7月30日16时52分,郑日光在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调顺桥西北侧桥底区域垂钓,发现同在该区域垂钓的一名10多岁的学生劳某不慎落水,被湍急水流裹挟冲走。事发时段,现场水闸正处于开闸放水状态,闸道水域水流湍急。郑日光立刻跳入水中,全力开展施救工作。在奋力营救落水学生的过程中,郑日光不幸被强劲急流冲至海中,与落水学生一同溺水失联,后经搜寻,郑日光不幸牺牲。

2026年8月,郑日光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袁建华,男,汉族,1979年3月生,中共党员,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个体工商户。

2026年2月22日1时许,东莞市中堂镇东港城7号楼一住宅因蚊香引燃衣物突发火灾。居住于9楼的袁建华被儿童呼救声惊醒。察觉楼上发生火情后,他立即跑上楼展开救援。因无法准确判断起火楼层和房号,袁建华逐层排查,用力拍打10楼至12楼的住户房门,同时大声呼喊提醒居民紧急避险,最终确认起火点为1002室。此时屋内无人应答,但儿童的呼救声持续传出。袁建华发现房门并未上锁,当即推门冲入。室内浓烟滚滚,能见度极差。他先打开阳台门和客厅窗户通风排烟,随后快速找到起火房间,发现两名约10岁的儿童已被烧伤,因极度受惊蜷缩在床角。他迅速上前拉起两名儿童,护送至安全地带,随后再度折返火场,继续搜救,在另一房间救出女业主。

2026年8月,袁建华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何启忠,男,壮族,1969年3月生,牺牲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横州市云表镇居民。

2026年7月6日,受台风“美莎克”持续强降雨影响,六蓝水库突发重大险情,坝体出现缺口引发迅猛泄洪。险情发生后,何启忠主动组织村内多名高龄老人紧急转移至安全区域。途中他发现本村娱乐中心尚有一名群众被洪水围困。他不顾湍急洪流、墙体垮塌双重危险,主动折返险境,搀扶被困群众,将其转移至安全区域。受困群众刚脱险,洪水就冲垮建筑墙体,汹涌水流将何启忠卷走,不幸牺牲。

2026年7月,何启忠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韦永庆,男,壮族,1977年11月生,牺牲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东兰镇那亨村居民。

2026年6月18日,河池市东兰县遭遇强降雨。接到防汛指令后,韦永庆火速奔赴抢险一线,冒雨清理村头桥上堵塞的排水口后,迅速赶往靠近山脚边坡的农户,逐户敲门排查,全方位摸清群众居住安全情况,有序引导事发地附近群众17户80人撤离至安全避险区域。之后,他再次逐户核对人员撤离信息,发现尚有2户4人未撤离,这两户屋后边坡墙排水量大、冲击力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在劝导村民撤离过程中,屋后边坡突发大面积滑坡,韦永庆被埋,不幸牺牲。

2026年6月,韦永庆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海南省

黄峰,男,汉族,1987年3月生,中共党员,海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2026年5月4日16时许,两名孩童在儋州下浦村海滩游玩,不慎踩空,滑入深海区域。正在附近的黄峰闻声赶到,明知自己水性不佳,却毅然跳进海里救援。黄峰奋力游向距离较近的一个孩子,拼尽全力托住孩子,成功将其拖拽至岸边安全区域。此刻,他体力快速消耗,但没有停歇,转身快速向另一个孩子游去。孩子极度恐惧,紧紧抱住黄峰的腰部并向上攀爬。失控的动作让黄峰无法正常换气,海水接连灌入口鼻。黄峰强忍身体不适,双手托举孩子,双脚全力蹬水向岸边游动。因拼命施救,黄峰失去意识,和孩子一同被海浪卷向深海。附近群众赶来救援,将昏迷的黄峰和孩子救回岸边,并为黄峰实施心肺复苏,恢复呼吸与心跳后紧急送医救治。经诊断,黄峰因溺水引发肺部感染、脑出血等病症,病情危重,经过数日救治,才脱离生命危险。

2026年6月,黄峰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重庆市

侯开荣,男,汉族,1978年10月生,重庆市彭水县汉葭街道沙沱社区居民。

何光学,男,汉族,1963年4月生,中共党员,重庆市彭水县汉葭街道沙沱社区14网格兼职网格员。

龚宝冬,男,苗族,2000年12月生,牺牲前系重庆市彭水县汉葭街道沙沱社区14网格专职网格员。

2026年7月17日6时许,彭水县汉葭街道沙沱社区发生山体崩塌灾情,侯开荣率先察觉山体异常,及时向何光学上报险情并上山排查确认崩塌重大隐患,迅速下山逐户预警、喊话疏散,成功疏散群众40余人。接报险情后,何光学立即到场核查,上报险情,并与前来支援的龚宝冬等人配合,在山体随时存在崩塌风险的危急情形下,在危险区域内逐户劝导群众转移,合力成功转移崩塌核心区60余名群众。灾情发生后,侯开荣主动驾车转运受伤群众就医,龚宝冬因山体崩塌来不及避险不幸牺牲。

2026年9月,侯开荣、何光学、龚宝冬等人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蔡张,男,汉族,1973年1月生,重庆市巴南区南彭君豪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员工。

2026年8月22日21时许,蔡张在巴南区白居寺大桥附近长江水域垂钓时,突然听到江面传来呼救声。时值长江涨水期,晚上江面能见度极低。蔡张立即打开头灯照向江面,发现一名小孩的手在水面挣扎,距其约四五十米。蔡张刚做完手术,身体尚在恢复期,下水极易牵拉伤口。蔡张顾不上许多,脱去外衣便跳入江中,奋力朝孩子游去。此时,江水冰凉,夜色漆黑,幸有岸上群众举灯照亮水面。蔡张一点点向孩子靠近,并大声安抚孩子,嘱其不要乱动。孩子听到声音后有了回应,蔡张一把抓住其手臂,拼尽全身力气往岸边游,最终将孩子托举上岸。

2026年9月,蔡张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四川省

魏治立,男,汉族,1993年6月生,四川省南充阆中市妙高镇麒麟村居民。

2026年7月20日23时许,阆中市妙高镇金城社区有房屋起火,该区域为村民自建房,连片紧邻,直接波及3户村民。魏治立驾驶摩托车从阆中古城返家,途经事发地时发现火情,因他存在听力、语言双重生理障碍,无法口头报警呼救。魏治立果断停车,采取反复按摩托车喇叭、撞击路边杂物制造声响,尝试唤醒熟睡村民。发现效果有限后,魏治立跑进居民区,挨家挨户用力敲门示警。村民听到动静后开门,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到大火,随即联系村干部并拨打119电话。村干部组织附近群众撤离,消防人员到场后将火扑灭。由于魏治立及时预警,3户居民全部撤离。

2026年8月,魏治立抢险救火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贵州省

马昌全,男,汉族,1986年3月生,中共党员,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黄莲乡道竹村居民。

2026年7月6日11时50分,马昌全在自家院坝劳作时,发现猴家湾岩出现零星落石并伴随异常崩裂声响,凭借多年生活经验与防灾意识,当即判断山体可能发生大面积崩塌。此时,同村村民杨小群母子正在岩体下方家中劳作,未察觉险情。马昌全立即高声示警,同时快步赶至其家中当面催促,指引二人沿避险路线快速撤离,确认安全后,随即转向周边住户开展预警。马昌全及时向村委会上报险情,通过电话通知、上门呼喊等方式,逐一提醒直接受威胁的8户25名群众紧急转移。12时10分,该区域20户共55名受威胁群众全部安全转移至避险区域。12时13分,猴家湾岩体发生大面积崩塌,造成多栋房屋严重损毁、山下公路彻底冲断,因预警及时、行动迅速,无人员伤亡。

2026年8月,马昌全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罗德举,男,布依族,2007年2月生,牺牲前系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羡塘镇龙虎村居民。

2026年7月19日17时20分,惠水县羡塘镇红旗村三岔河坝河段,一名少年在河边游玩时不慎落水,被湍急水流卷至河道中央。该河段暗流交错、坝体落差较大,水流异常凶险。途经事发区域的罗德举听到呼救声后,迅速冲向河边。在没有任何救生防护装备的情况下,他毅然跳入河中,全力向河道中央的落水少年靠近施救。持续的激流冲击和高强度水中救援,罗德举体力快速透支,未能将少年救起,自己不幸牺牲。

2026年7月,罗德举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廖江林,男,苗族,2010年7月生,牺牲前系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下江镇良文村居民。

2026年7月11日16时30分,从江县下江镇摆仰村孙览河河段,一名男子不慎坠入河道深水区。事发河段水下礁石密布、暗流漩涡交织。正在河畔垂钓的廖江林听到呼救后,当即跳进湍急河水,奋力向落水者游去施救。在施救过程中,河道突发暗流,巨大漩涡瞬间将廖江林卷入水下,致其失踪。岸边群众立即接力下水救援,将落水者救助上岸。7月13日,搜救人员找到廖江林,不幸牺牲。

2026年7月,廖江林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云南省

孙益辰,男,汉族,1990年5月生,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允景洪街道嘎栋社区居民。

丰诗鹏,男,汉族,1997年8月生,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允景洪街道孔雀湖社区居民。

岩恩,男,傣族,1996年5月生,西双版纳儒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员工。

何林枫,男,汉族,1984年2月生,西双版纳小博代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员工。

2026年7月4日,犯罪嫌疑人学某在景洪市宣慰大道沿路连续三次持刀行凶。学某第一次行凶,砍伤群众后逃至老仓醋米线店后,挥砍顾客实施第二次行凶。孙益辰、丰诗鹏、岩恩3人用店内凳子将其砸倒,学某起身后随即逃窜,孙益辰电话报警后,联合丰诗鹏骑车追击并提醒沿途群众紧急避险。学某逃窜至某酒吧前实施第三次行凶,何林枫见状大声喝止并骑电动自行车全程追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行踪。最终,孙益辰、丰诗鹏、何林枫3人全力配合公安民警对学某实施抓捕,制止犯罪。

2026年8月,孙益辰、丰诗鹏、岩恩、何林枫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李尚忠,男,彝族,1976年3月生,牺牲前系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赵家店镇中心小学教师。

2026年7月14日15时30分,大姚县城森林运动公园旁西河河段,一名男子不慎落水,被湍急河水裹挟。正在公园陪伴孩子的李尚忠听到呼救声,迅速赶到事发岸边,向在场群众简要了解情况后,立即脱去外衣,跳入河中施救。时值雨季,河水暴涨、水流湍急、暗流复杂,李尚忠先后4次潜入水中搜寻,均未能找到落水者。在体力严重消耗的情况下,他仍继续向水势更凶险的河道中心区域深入搜索,在最后一次下潜时被水下暗流卷走,未能再浮出水面,李尚忠不幸牺牲。

2026年7月,李尚忠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李奎,男,汉族,1995年2月生,牺牲前系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苏甲乡苏甲村居民。

2026年8月27日15时许,李奎到洒渔河流域游玩。洒渔镇联合村高山寨洒渔河鱼鳞坝处,5名孩童在河边玩耍,1名孩童为捡拾被河水冲走的拖鞋进入滚水坝水域、滑倒落水,另外3名孩童施救时也被急流冲倒,4名孩童落入激流,年龄最大14岁、最小11岁。在岸边的李奎发现险情,当即跳入河中,先后将3名孩童拖拽推送至岸边浅水区,由岸上群众接应救起。稍作休整后,李奎再次冲入激流,将最后一名孩童推离漩涡送至浅水区,岸边群众将其拉上岸,4名落水孩童全部获救。因多次下水,李奎体力严重透支,被漩涡卷入水底,群众将其救回河滩时已深度昏迷,经送医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2026年9月,李奎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西藏自治区

边玛,男,藏族,1982年6月生,牺牲前系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札达县人民医院支普齐分院救护车驾驶员。

2026年8月5日,受连日暴雨影响,札达县支普齐乡巴卡村白姆牧场一带突发泥石流灾害,唯一一条道路被泥石流阻断,农牧民所需的基本生活物资和生产资料无法送达,日常出行受到严重影响。面对恶劣的天气和严重的交通阻断情况,边玛主动驾驶装载机赶赴受阻路段开展道路抢通工作。沿着泥泞不堪、随时有塌方危险的山路,边玛驾驶装载机艰难抵达道路阻断点。经过数小时清除路面障碍作业,抢通了这条“物资生命线”,解决了当地牧民出行和物资运输的燃眉之急。完成抢险疏通任务后,边玛驾驶装载机返回乡里,行至距离罗布当觉村300米的山脊处时,道路上方石块滑落,路面结构受损湿滑,装载机失控,连人带车坠下山崖,边玛不幸牺牲。

2026年9月,边玛抢险救灾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陕西省

康阳春,男,汉族,1989年11月生,陕西一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6年5月25日2时许,延安市正在下暴雨,康阳春驾车行至甘泉县石门镇油粉村加油站附近时,发现护栏反光标识突然中断,当即停车查看,才知晓前方桥梁已经垮塌,而他的车辆距离垮塌边缘仅1米,前车已经坠落至30余米深的桥下。康阳春当即将车辆后退30余米,横置于道路中央,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拦截过往车辆,成功拦停了3台即将驶入垮塌路段的车辆。康阳春分别向桥梁两端的镇政府报告了桥梁垮塌、人员坠桥的事故。康阳春继续留守事故现场拦截车辆,观测山体滑坡动向,之后又参与坠桥人员搜救工作。

2026年7月,康阳春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陈光军,男,汉族,1960年10月生,陕西省安康市安运运输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退休员工。

2026年6月30日下午,黑龙江游客王某在安康市汉滨区水西门汉江段岸边游玩时,因江边石块湿滑不慎坠入汉江,被激流冲至离岸十余米处。王某不通水性,他的女友见状高声呼救。正在江边锻炼的陈光军听到呼救后,不顾术后身体虚弱,当即跳入江中游向王某。王某因呛水情绪恐慌、剧烈挣扎,陈光军从背后抱住,将他托举出水面,奋力向岸边拖拽。受王某挣扎与水流冲击双重影响,二人多次在江中沉浮,陈光军体力已经透支到极限,但他始终没有放弃,最终引导王某抓住浮具稳定身体,成功上岸。此次救援已是陈光军第四次在汉江营救落水群众。

2026年8月,陈光军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杨稼辉,男,汉族,1996年5月生,陕西晟锦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货车司机。

2026年7月7日15时许,西安市周至县终南镇黑河大桥附近,一名6岁孩童不慎坠入黑河,正在附近钓鱼的杨稼辉听到呼救后,迅速脱去外衣跳入水中搜寻溺水孩童。该河道水深四五米,水流浑浊,水下还有暗流与淤泥,加之孩童溺水时间较长,已经沉到水底,救援难度极大。杨稼辉先后3次下潜到水底反复摸索搜寻,几乎耗尽体力,终于抓住溺水孩童,拼尽全力将其拖拽至岸边,并配合赶到现场的公安民警对孩子开展心肺复苏,一直坚持到救护车将孩子送医救治后才离开。

2026年7月,杨稼辉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甘肃省

孟兆斌,男,汉族,1980年6月生,甘肃盛宏精修设备维修有限公司员工。

王志斌,男,汉族,1992年3月生,甘肃盛宏精修设备维修有限公司员工。

2026年4月3日13时30分,金塔县嘉核公路19公里+980米处,一辆小型汽车发生侧翻,车辆冒烟、发动机舱起火,存在燃爆风险。孟兆斌、王志斌途经此地,当即停车查看。因前挡风玻璃破碎遮挡视线,二人通过车内微弱声响判断有人员被困,脚踹玻璃未果后,不顾燃爆和灼伤危险,破拆天窗进入车内,发现驾驶员头部受伤昏迷、被安全带束缚且下肢已被明火灼烧。孟兆斌徒手未能解开安全带,王志斌迅速返回自驾车取切割工具,孟兆斌在浓烟明火中奋力拖拽被困者,王志斌取回工具后,二人合力将司机转移至安全区域,随后车辆发生两次燃爆。

2026年7月,孟兆斌、王志斌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青海省

于荣先,男,藏族,2005年8月生,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美团外卖配送员。

2026年8月18日21时许,于荣先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穿行在送餐路上。当他行至城东区金牛小区门口时,发现一名浑身酒气的男子手持刀具正与一水果摊贩对峙,情绪十分激动,逼得水果摊贩步步后退。他迅速将电动车停稳,看见持刀男子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正面的水果摊主身上,后背完全暴露且毫无防备。于荣先抓准时机,迅速看准方向拧动车把,猛地将电动车向前推出,从侧后方撞向持刀男子,刀具脱手掉地,持刀男子应声倒地,于荣先立即快步上前,与在场群众共同将其制服,交由公安民警处置。

2026年8月,于荣先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牛麦多吉,男,藏族,1999年3月生,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天峻县供电公司新源营业厅保安员。

2026年6月22日14时许,牛麦多吉下班途经天峻县下昌盛花园小区,发现二楼窗台上一名三四岁幼童大半个身子探出窗外,脚悬空乱蹬,随时有坠楼风险。他立刻高声呼喊,劝导孩子退回屋内。话音未落,幼童从二楼坠落。牛麦多吉张开双臂迎向坠落的孩子,幼童重重撞在他胸口,巨大冲击力将他撞倒在地,后肩狠狠磕在水泥地面。他强忍剧烈疼痛,双臂紧紧护住幼童。

2026年7月,牛麦多吉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

曹悦,女,汉族,1999年4月生,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金阳花园B区金阳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

2026年3月10日22时许,金阳社区花园B区居民楼突发火灾,居住在附近的曹悦主动配合消防、物业等部门开展人员疏散工作,她一边安抚现场慌乱居民,引导有序撤离,一边快速排查火场情况,全力配合专业力量开展救援。在单元疏散排查过程中,她在5至6楼楼梯间发现一名昏迷的居民,便不顾楼道浓烟、高温与火情危险,俯身将其背起,在能见度极低、体力大量消耗的情况下艰难撤离,最终将居民安全移交给救援人员。

2026年7月,曹悦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吾尔西·乌杰特,男,哈萨克族,2007年10月生,牺牲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福海县福海镇居民。

2026年7月20日18时许,吾尔西·乌杰特与朋友正在福海县银沙滩景区南侧50米区域游泳,忽然听到一阵呼救声,发现有人正在深水区挣扎。吾尔西·乌杰特立即让同伴前往岸边寻求救援,自己则迅速向落水人员游去,潜入水下,将其从腰部抱住并向上托举,使其得以浮出水面呼吸。落水人员被托举出水面后,在现场群众的协助下脱离危险。吾尔西·乌杰特因在救援过程中体力消耗过大,加之现场水域情况复杂,最终因体力不支沉入水下,不幸牺牲。

2026年8月,吾尔西·乌杰特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赵华,男,汉族,1993年12月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古勒巴格镇库如勒库木村居民。

2026年6月18日18时50分,沙雅县古勒巴格镇库如勒库木村居民赵华前往泵房作业时,发现水渠闸口处侧翻一辆电动车,不见驾驶人员,便迅速上前仔细查看情况,发现2名群众因车辆侧翻被甩进水渠中,吸附在水渠闸口涵洞处,身体无法挣脱,动弹不得,随时都有可能被卷入涵洞深处。赵华立即下水施救。他先将意识不清的一名群众从水渠中托举上岸,又迅速折返用尽全身力气,将随时被水流冲入涵洞的另一名群众托举上岸。

2026年9月,赵华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陈兴超,男,汉族,1989年10月生,中共党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中心干部。

2026年6月16日14时许,陈兴超路过团场2号小区时,发现一居民楼冒出滚滚浓烟,消防救援人员正在疏散群众、开展救援。曾担任消防员的陈兴超立刻上前向正在救援的消防队员主动请缨,穿上一套救援装备投入火场,与消防队员们合力将一名被困在97栋302室的老人营救出来。在得知97栋401室还有一名聋哑人未能救出时,陈兴超携带仅剩的两组空气呼吸器,再次冲进火场,成功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

2026年6月,陈兴超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杨玉红,男,汉族,1979年12月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34团沙门子镇21连职工。

2026年6月24日21时许,第八师134团沙门子镇一辆电动自行车沿沙门子干渠北侧行驶时,不慎跌入干渠内。在干渠附近农田干活的杨玉红听见呼救声后,立即向渠边冲去。他跳入渠中,一只手托着落水人员头部,另一只手抓住渠壁的杂草,拼尽全力将落水人员往渠岸推。附近群众拨打110报警,21时12分,公安民警、辅警赶到现场,进行营救,因渠宽坡陡、水流湍急,多次施救未果。此时落水群众已失去意识,杨玉红体力严重不支,两人在湍急的水流中挣扎着漂向下游。最终,公安民警、辅警与杨玉红一起将落水群众营救上岸。

2026年6月,杨玉红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