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察哈尔右翼中旗检察院“四项举措”推动驻所检察监督工作新发展
发表时间:2024-12-17 17:02:19
新闻来源: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李海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关于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工作意见》《2024年派驻检察建设常态化督导提纲》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的要求,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工作任务,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队伍配备、打造检察文化阵地,强化融合履职四项举措,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推动驻所检察监督工作新发展。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驻所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以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着力打造驻所检察2.0版。重新对驻所检察室进行升级改造,增加了办公室使用数量,并按照最高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考察评分标准,配齐了办公办案设备。聚焦检察工作新要求,院党组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大数据赋能”战略部署要求,大力推进科技强检,改造后的监控信息中心启用了全新的大型高清液晶显示屏幕,升级了操作管理系统,扩增了网络存储设备容量,监控录像回放达到30天。新设备还增加了视频智能分析功能,具备重点区域全程视频轨迹动态跟踪、记录,异常行为报警功能,提高风险识别率,辅助检察官对看守所实施监督。完成改造后的“两网一线”使看守所执法信息系统、监区活动监控系统、检察系统专网彻底打通,让数据不再成为“孤岛”,有效提升了驻所检察室的动态监督能力。

二是加强驻所检察队伍建设,夯实驻所检察事业根基。推进派驻检察工作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年轻化建设,更好适应新时代驻所检察法律监督工作需要。该院选派具有刑事执行检察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丰富经验的年轻检察官担任驻所检察室主任,同时配备具有刑事检察工作经历的年轻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各1名,团队平均年龄34岁,团队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紧盯派驻检察室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派驻检察人员每月履职时长要求,规范填录“一志一账六表”,落实检察官信箱周开启制度,加大在押人员谈话比重,增加“三大现场”检察频次,抓实派驻检察日常监督,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打造驻所检察文化阵地,推进检察文化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在硬件设施及人员配备均有优势的基础上,该院准确把握驻所检察文化内涵,深刻理解检察文化与检察业务相伴而生、相辅相成的关系,注重检察文化与业务的融合发展。着力构建突出检察人员主体地位的驻所检察文化氛围,在走廊及墙面制作大量文化展板,通过警示语句、工作剪影和检察符号等诸多元素为载体,囊括着“扎扎实实抓落实,踏踏实实干工作”的实干精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责任担当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核心价值追求,彰显出驻所检察室“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自觉将检察文化建设融入高质效检察履职当中。

四是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强化融合履职能力。牢固树立“双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以促进监管场所监管安全和管理规范为根本监督目标,进一步加强与看守所的沟通联系,制定《看守所移送执法文书材料清单》规范看守所向派驻检察室报送各类台账表册和档案资料的范围、方式,及时掌握看守所刑罚执行和教育改造动态。将检察监督关口前移,坚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交流,及时处置办理,在监督中配合,在配合中强化监督,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看守所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共同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实现“双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