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生法治意识,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12月6日下午,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精心组织了一场普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走进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第二中学,为学生们带来了一堂生动且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宣讲正式开始前,市中院民一庭、办公室干警代表向到场师生们发放宪法宣传周普法手册,简要向大家讲解了宪法保障公民的哪些基本权利以及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的重要作用。
授课开始,民一庭青格乐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用浅显易懂、生动活泼的语言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知识。围绕校园欺凌的定义和类型,现场请同学们回答身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和网络欺凌的具体表现形式及应对措施,随后为踊跃答题的同学们送上了精美礼品。
为了让学生们对校园欺凌有更直观的认识,青格乐结合自己早年的从警经历,通过案例讲解、图文解读等形式,生动展示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产生的原因、法律后果以及预防措施。他强调,校园欺凌绝非“小打小闹”,而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防范。同时鼓励学生们在遇到校园欺凌时勇敢站出来,及时寻求家长、老师和法律的保护,只有每个人都积极应对,才能共同构建一个零欺凌的校园环境。
此次活动不仅提高了学生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也促进了校园法治文化的建设。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不断丰富普法内容和宣讲形式,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