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9月,由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组建的检察教育“轻骑兵”走进四子王旗检察院开展为期2天的订单式“送教上门”授课巡讲活动。通过前期征集各业务条线课题意向,按照需求讲师团确定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我们的责任、虚假诉讼案件的线索发现与办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学习与理解等五个课题,通过按需送训、精准送训,为基层检察机关带来了一场干货满满的学习盛宴。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工作要求,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王文慧老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我们的责任”为题进行了开班第一课,并向双语检察人员赠送了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翻译编印的汉蒙双语应勇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刑法修正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资料,进一步引导检察人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以排除干扰为舟车,满载公正廉洁司法的价值追求。以记录报告为驱动,助力司法人员深化自我监督”。课程结语引起全场热烈的掌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检务督察处二级检察官助理江超从“三个规定”主要内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领会“三个规定”实质要义、正确认识和理解“记录报告”的制度要求等五个方面进行讲授。课程主题突出,讲授精湛,进一步加深了检察人员对“三个规定”制度要求和精神内涵的理解。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于莹莹以“抢占检察舆论场”为题,分别从何以极端重要、逐鹿检声必争之地、新闻写作注意事项、《检察日报》的正确打开方式等方面对如何做好检察宣传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犹如“久旱甘霖”为基层检察宣传工作开阔了新的思路。
结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包欢欢结合个人实践经验和民法典典型案例,对民事虚假诉讼的识别、类型以及线索发现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与现场学员进行互动交流,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基层检察机关的工作难题,有针对性地提供了虚假诉讼检察监督的破解对策。
在“高质效办好公益诉讼案件的几个问题”课上,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屈洁,紧紧围绕公益诉讼案件精准定位、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调查等方面进行讲授。结合个人多年从事公益诉讼工作和办理、指导、编写全国、全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实践经验,对基层公益诉讼工作零距离“把脉问诊”,开出“解题良方”,为参训学员提供了有效的检察实务技能,开启了公益诉讼工作的全新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