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乌兰察布市检察院组织党务干部培训暨党纪学习教育培训
发表时间:2024-08-23 16:45:38
新闻来源: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李海涛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半年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着力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8月22日,机关党委组织党务干部培训和党员党性党纪教育培训班,邀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部长、群工部部长李智慧同志进行授课。

  上午,李智慧围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党务干部讲解基层党支部工作实操,结合工作实际逐条阐释,穿插大量党务工作实例,生动细致、深入浅出,注重可操性。

  下午,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李部长着重突出二十大修改的党章部分,从总纲、重要意义观点和论断、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文字上的修改三个方面详尽缜密地讲解了党章修改部分的主要内容,深入透彻、细致入微。从意识形态方面着手,向全体党员强调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同时举例阐述“十个坚持”、“两个结合”,阐明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建立精神谱系的政治意义。李部长特别指出,要重视年轻党员的党史学习教育,并将党史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作为重要的一项工作落实起来。

 党务干部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进一步增强党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增强党性修养。

 最后,会上传达学习市直机关基层党建星级化亮晒比、坚强堡垒“模范”支部现场观摩交流会精神,通报了违纪行为典型案例,并明确四项工作任务: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二要常态化长效化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及党纪学习教育;三要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及规范党员管理;四要对照违纪行为典型案例自查自纠,时刻保持警醒,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