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质高效开展,7月15日,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提升,取得新成效。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鲁国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分管领导及各责任部门负责人、院营商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了《2023年营商环境评估分指标报告问题清单及整改工作台账》《乌兰察布市“办事乌优”营商环境任务清单 (2024—2025年)》,通报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有关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各责任部门要深刻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对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增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高度负责、积极主动的态度,切实履职,全面落实营商环境工作各项任务要求。
鲁国文强调,要充分发挥我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抓总作用,全面梳理工作内容,细化落实举措,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加强与各责任部门的沟通对接,切实提升工作质效。及时总结全市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亮点成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主动担当作为,加快补齐营商环境工作短板,压实各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末端落实,强化府院联动,着力提升涉企案件审判质效,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