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乌兰察布长安网
探店视频需规范 公益诉讼为消费者“保驾护航”
发表时间:2024-05-27 17:58:37
新闻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责任编辑:李海涛

“第一次以听证员的身份参与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没想到探店视频附加购物链接未标注‘广告’字样是违法的。今后我将充分履行志愿者职责,积极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近日,乌兰察布市“益心为公”志愿者马美君感慨道。

  日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针对短视频平台上达人探店等收费探店视频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管,维护网络食品消费安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全力巩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

  聚焦互联网广告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今年4月,集宁区检察院发现辖区内部分达人以亲身体验的消费者身份视频分享评价多家餐饮店铺的食品口味、服务水平,并在视频下方附加了店铺的购物链接,对餐饮店铺进行推销,但未在视频中显著标明“广告”字样,或虽标明了“广告”,但不显著,消费者不易看到。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字样。达人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网络平台进行店铺分享,通过作出优质评价,诱导消费者出于信任进行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发现该线索后,集宁区检察院随即展开“线上+线下”调查,进一步核实案件事实。

  公开听证凝聚合力强化监督

  为规范探店广告发布,切实维护消费者知情权,5月11日,集宁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集宁佰事通公众号探店商务代表等,召开督促整治以探店视频形式违规发布涉食品安全广告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

  听证员经过详细研判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根据听证会结论,集宁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并公开宣告送达,督促其规范达人探店行为,加强“广告”标识适用,进一步强化对辖区互联网广告发布者的监督管理。行政机关表示将积极落实检察建议,督促各餐饮店铺、广告经营单位规范广告制作和发布行为,从源头减少违法广告的发布。

  “达人探店是互联网时代的新产物,行政机关应改变传统的广告监管方式,以适应新形势下广告监管工作需要,一是对达人探店所推广的餐饮店铺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常态化检查;二是要求商家留存发布的视频广告以备监督检查;三是联合多部门打击发布虚假广告欺诈消费者的行为。”集宁区人大代表彭玉明建议。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做优做实“检护民生”

  为营造公平竞争、风清气正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年来,集宁区检察院积极制作普法宣传视频,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形式寓教于乐,提升了普法的吸引力和趣味性,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该院联合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以“学规章、强规范、保权益”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宣传册、图解《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提醒群众知悉互联网广告行为禁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