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商都县“政协委员+法院”调解解决租金合同纠纷案》被自治区高院评选为“政协委员+法院”工作机制落实成效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2024-03-19 16:19:02
新闻来源:商都县法院
责任编辑:李海涛

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人民法院《商都县“政协委员+法院”调解解决租金合同纠纷案》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政协委员+法院”工作机制落实成效典型案例。

 2022年4月,薛某等11人分别与王某签订转让大棚合同,约定王某将位于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某村的(种植)大棚转让给薛某等人,如果薛某等人拿不到(种植)大棚,王某将退还转让款,随后薛某等人便将转让款转给王某。

 殊不知,合同中所述的(种植)大棚并非王某所有,而是村委会交由本村村民进行定向耕种的大棚,并不允许村民转让。当村委会得知王某自行将(种植)大棚转让出去,遂将当初分给王某耕种的(种植)大棚全部收回。

 没有了(种植)大棚,对于薛某等11人来说无疑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随后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薛某等人多次与王某协商退还转让费无果,又经镇司法所协调,但王某仍旧拒不退还。2023年12月,薛某等人将王某诉至商都县法院。

商都县法院收到该案后,充分了解该案涉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程度较大,于是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先行调解,但当事人各持己见、僵持不下,调解迟迟得不到进展。为快速妥善、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该案当事人均居住在商都县七台镇,法院特委托熟知当地社情民意的商都县七台镇党委副书记、县政协委员姚雪峰担任本案的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姚雪峰委员主动担当作为,深入基层,走进“田间地头”,先后十余次来到王某所在的村委会走访,与王某等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

起初王某的调解意愿低、配合度不高,但姚雪峰委员坚持不懈多次找到王某释法析理,王某也被姚雪峰委员的耐心和热情所打动,同意坐下来好好聊聊。姚雪峰委员拉着王某坐在王某家炕上,将法律与情理抽丝剥茧、掰开揉碎地讲给王某。见王某有所动容,姚雪峰委员又继续阐述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王某表示愿意退还转让款。

姚雪峰委员又通过线上、线下与薛某等11人分别协商、不断沟通,传达王某的真实意愿,为他们“量身订做”调解协议。最终双方在法院“政协+法院”调解工作室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同意一次性退还薛某等11人的转让款。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双方对姚雪峰委员和法官为最终成功化解纠纷所作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商都县法院建立“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受理案件后深入分析研判,精准把脉案件特点,因案施策、精准发力,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民商事诉前调解,充分发挥其群众基础好、社会威望高、熟悉政策法律等优势,延伸代表委员履职触角,进一步畅通多元纠纷化解需求表达渠道,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