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察右前旗公安局荣获“第十届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表时间:2023-12-12 21:53:16
新闻来源:前旗公安
责任编辑:李海涛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命名表彰自治区第六届文明城市、第七届文明村镇、第十届文明单位、第三届文明家庭、第二届文明校园和第一届文明社区(小区)的决定》,察右前旗公安局被授予“第十届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察右前旗公安局在旗委、旗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文明创建工作政策,坚持意识形态引领,将文明创建与公安主业主责紧密联系,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坚定纯洁、让党放心、甘于奉献、能拼善赢的公安队伍,全心全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的能力水平。

 文明单位创建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察右前旗公安局将以荣获“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为新起点,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以新时代新征程精神文明建设新成效,全力推进察右前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察右前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贡献公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