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乌兰察布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在服务保障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安全稳定屏障方面
完善绿色法规制度体系。加快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推进《乌兰察布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制定出台。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推进环境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环境执法能力。加大生态环保方面的普法力度。突出抓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验收成果应用,办好“普法面对面”等栏目,在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加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为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在服务保障构筑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方面
提高预防化解风险能力。全力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严格落实“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诉调对接,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基层社会平安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重点人群管控。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服务保障,维护社会稳定。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创建旗县市区“智慧矫正中心”。
在服务保障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方面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机制,将“两高一低”列入考核指标体系。运用“蒙企通”企业反映问题平台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持续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深入落实涉企免罚轻罚制度,让执法更有温度。优化涉企法律服务。组建高水平法律服务团队,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推广“乌兰察布市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平台,整合法律援助、专业调解、公证服务、司法鉴定、仲裁、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职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在服务保障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方面
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深化“万名律师进乡村”常态化活动,全周期、全覆盖服务农村牧区和广大农牧民。推广“掌上复议”小程序,提高司法所行政复议转递代办工作效率。完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畅通“三农”法律援助案件“绿色通道”,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筑牢基层法治根基。认真落实《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巩固全区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成果,拓展“四所一庭”联动机制。深化“千名干警下基层”活动,解决司法所人员不足的问题,提高司法所履职服务能力。扎实开展法治乡村建设。以法治保障自治、引导共治、促进德治。
在服务保障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方面
提升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围绕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全面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组织参加涉外法律服务培训,培育更多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开展涉外法治宣传。组建涉外法律服务宣传队,常态化开展涉外普法活动,满足涉外人员法律需求。构建涉外法律服务矩阵。优化涉外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由具有办理涉外公证事项资质的公证机构,通过一次告知制度、容缺受理制度、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线上线下办理等便民措施提供劳务纠纷、跨国贸易、境外活动等涉外公证业务服务。
在服务保障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方面
矢志不渝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学深悟透、真信笃行。深入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深植厚培司法行政干警忠诚维护、感恩奋进的情感之基和力量之源。深化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加强宪法及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相关法的宣传,筹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两优”专项行动和“改作风、提效能”专项活动,推动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提升工作标准,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标、提速、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