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全区19个旗县获得命名,兴和县成功上榜,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的县。
近年来,兴和县坚持率先突破,牵引法治建设一体推进、全面加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执政)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书记、县长带头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共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2次,严格落实“四个亲自”,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二是严格落实干部学法制度,提升干部的法治思维。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县理论中心组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常态化机制。全年共举办县委理论中心组法治讲座2次,其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学习依法行政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6次,人均学习高达91.2学时,全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出台“一规划两纲要”和2023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计划以及考评方案,明确了具体任务、时间节点以及责任分工,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一是坚持部门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动态管理,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最多跑一次”,线上线下、实体大厅和网络平台得到有机融合。截止目前,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已覆盖我县所有审批职能部门和9个乡镇。县1288项、乡镇44项、村(社区)4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办理”。二是全面简化服务流程。全面简化投资项目备案流程,将政府投资类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类审批为即办件,节能审查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结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三是着力推动帮办代办服务。按照标准场所设置、标准人员配置、明确服务事项的要求,在全县9个乡镇,174个村(社区)建设了标准化便民服务中心(站)、基层医保服务站(点)、信访代办服务站(点)。“一对一、点对点、面对面”个性化服务得到有效提升。四是深入开展“两优”专项行动,全面梳理优化部门内部和外部事项。经梳理优化,内部事项涉及8个部门53项事项,其中取消1项,下放3项、“三减”49项,减少环节46个,减少要件50个,减少时限数523天;外部事项涉及28个部门1119项,其中取消13项、下放591项、“三减”515项,减少环节220个,减少要件165个,减少时限数4064天。
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对1980年—2023年10月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96件,其中确认继续有效的4件,需修订后重新出台的17件,应当废止的43件,失效的32件,有力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完善。
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印发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意见》,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同时,加强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自查监督,依法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中的监督、审核作用,截至目前,全县34个部门包括9个乡镇全部聘任了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184条。
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考核,推动其在我县的全面落地生根。通过“兴和县人民政府网站”“执法公示专栏”搭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组织各县直执法部门进行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按照行政执法法定程序要求,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一步增强。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开展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并依托“内蒙古法律服务一体化在线学习平台”,积极组织全县157名行政执法人员申请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人均基本达到41学时目标,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意识明显增强,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着力强化行政执法前置把关,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今年以来共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3次,及时通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提高执法监督实效,促进各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注重提升行政复议诉讼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积极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救济渠道,有效维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7件,已依法办结5件,其中3件决定维持、1件决定撤销、1件终止。目前,未收到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诉讼的应诉通知。二是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37起,调解成功435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有效防止了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
强化法治思维方式,加强普法宣传,着力营造法治氛围。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关于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等制度措施,上半年,县直各单位以“法律七进”、 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为载体,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80余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20多万份,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20余场次,广大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提升。同时,充分利用宣传展板、悬挂标语,以及 “法治兴和”“活力兴和”“平安兴和”等微信公众号,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普法工作氛围。
法治政府建设永远在路上。兴和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现兴和县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